yip1234 wrote:
以前行經五股交流道還...(恕刪)
第九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跨行車道、迴轉、倒車或逆向行駛。
二、在路肩上行駛,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
三、在加速車道、減速車道或單車道之匝道上超越前車或倒車。
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前車。
五、擅自開啟或穿越中央分隔帶分向設施。
六、四輪以上汽車之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
七、大型客車站立乘客。
八、車輛輪胎粘附泥沙致污染路面行駛。
九、車輛夜間行車時未使用燈光,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仍使用遠光燈。
十、拖拉故障車輛,使用非鋼質連杆。
十一、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十二、於日間或夜間遇道路施工時,未按布設之施工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十三、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取締而逃逸。
十四、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第十條
汽車在行駛途中,除遇特殊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驟然減速或在車道中臨時停車或停車。
yip1234 wrote:
這麼一台車沒打燈情況下忽然切進你的車道時,你會怎麼辦?不能用按喇叭示警囉?你選擇撞上去再跟她理論?
你應該知道車上有個配備就是煞車系統吧..
按喇叭車子是不會煞車的
最後一句好兇,是在罵駕駛嗎??!


wayne8888 wrote:
順便幫你備份影片~ 別跑喔!
http://youtu.be/yi7fUwKLSVs
...(恕刪)
yip1234 wrote:
看來在台灣開車就是這樣,對與錯我已請高公局定奪,行車記錄器也明確記錄了,不用多心備份我的文章,我從沒在這兒自爆過....
說不自爆 又怕被公評改私人影片
這還真是自打嘴巴
右邊有兩線車道 是不會開過去一起 "排隊"
還是說 這路段要在600公尺前就把這兩個車道 完全分隔開 您才會開?
路段設計不良 不代表可以亂開
我也覺得我家附近一個很小的路口 平常都沒車 設個紅綠燈 浪費時間
這代表我就可以闖紅燈嗎?
您的行為跟你抱怨的那台車 根本就是一樣的...你壓槽化線的時後也對後面那台車 刷卡了
後面那台車的眼理 你一樣是個沒品的駕駛
而且給高工局定奪 也不能改變你違規的這個事實好嗎
如同我上面舉的例子 我覺得路口小 紅綠燈沒必要 但是在他撤走前 闖紅燈一樣違法
กิิิิิิิิิิิิิิิิิิิิ ก้้้้้้้้้้้้้้้้้้้้ 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