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式禁行機車,上一秒安全下一秒變不安全?

atenza.ken wrote:
但當你們提出要求時.有說明開放的優缺點與風險嗎...(恕刪)

立委為一般摩托車辦的6/26公聽會您有參加嗎? 網路上我們也談了很多很多優缺點了, 您沒看到嗎?

還有立委在立法院辦的公聽會(重型摩托車)您有參加嗎?


現今沒有禁行機車沒有禁止直接左轉的道路您認為有何風險與有何優缺點?

還有上述沒禁止的道路您敢使用嗎? 又為何敢使用?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atenza.ken wrote:
.並不像某些人那麼憤慨

但當你們提出要求時.有說明開放的優缺點與風險嗎

我看到的只有在板上無的放矢高闊交通部的官腦殘.四輪大爺享受路權

兩輪機車長久受到打壓的言論

如果你們提出的要求對於大部分用路人都有利

道路現況我想很多都改變了..反而大部分人感謝這群人咧

交通部說不定還邀請入顧問團也有可能捏


那些優缺分析早就講過幾百遍了,去抗議的時候陳情書上面也是列出分析。

無論是從公共利益,環保,基本權利來說都沒有理由不開放,特別還是被說因為不安全(無法證明)而不開放。

atenza.ken wrote:
正所謂小部分不就是1...(恕刪)
至少我每天上下班都騎車.我認為交通規劃對機車並沒有什麼不妥
(我的認為不代表你的認知.你的認為也不代表我的認知)

一百多年前,黑人也認為他們處境沒有什麼不對。
一百多年前,中國婦女也不覺得裹小腳沒什麼不對。

1973年8月23日,兩名有前科的罪犯 Jan Erik Olsson 與 Clark Olofsson,
在意圖搶劫瑞典斯德哥爾摩內位於 Norrmalmstorg 廣場最大的一家銀行
信貸銀行失敗後,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在警方與歹徒僵持了130個
小時之後,因歹徒放棄而結束。然而這起事件發生後幾個月,這四名
遭受挾持的銀行職員,仍然對綁架他們的人顯露出憐憫的情感。本案
因歹徒放棄而結束,然而所有的被害者在事後都表明並不痛恨歹徒,
並表達他們對歹徒非但沒有傷害他們卻對他們多所照顧的感激,
並對警察採取敵對的態度。
這兩名搶匪劫持人質達六天之久,在這期間他們威脅受俘者的性命,
但有時也表現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表的心理錯綜轉變下,這四名
人質抗拒政府最終營救他們的努力。研究者發現到這種徵候群的例子
見諸於各種不同的經驗中,從集中營的囚犯、戰俘、受虐婦女與
亂倫的受害者,都可能發生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斯德哥爾摩徵候群因為發現在斯德哥爾摩人質挾持事件而得名。

tansywen wrote:
政府在實施禁行機車時,你有看到政府做過禁行的優缺點與風險嗎?
如果反對的理由是無的放矢,那政府為何開放重機行駛呢?為何廢除多條禁行機車道?
為何連禁行機車道是安全還是危險都說不清咧~...(恕刪)

政府代表已經公然說不是為安全而是為車流順暢!

(我不管她多大, 她都代表政府)

問題是順暢了沒? 就是沒有阿, 所以政府退讓一大步!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atenza.ken wrote:
還看不清我的意思?交...(恕刪)


你才沒在看別人文章吧,都回的落落長了,你還看不出優點缺點?

何況要回本來就應該有而被剝奪的東西有什麼不對?

政腐的政策蠢+盲從的人民,逼哀

對環境及用路空間的貢獻,除了使用大眾運輸,及無汙染載具外

有什麼比機車更環保

可是騎車的都是蠢蛋,要忍受風吹雨淋,路權受限,又是鴿子眼中的肥羊,

開車好阿,吹冷氣看笨蛋曬太陽,酒駕撞死人也不會怎樣,還有絕對路權,汽車叫競速,機車叫飆車

台灣真是汽車的天堂阿
atenza.ken wrote:
還有一個

"守法代表奴性重.不敢衝撞體制"

亂黨某成員的一句名言

...(恕刪)

如果沒有當年的黨外人士勇於衝撞體制,甚至判刑坐牢的話,
現在還是破世界紀錄的戒嚴時期,
抓思想犯的刑法100條還在,
立法委員還有大陸代表保障名額,
聽到蔣公兩字要立正,
男生不能留長髮,
音樂歌曲漫畫要審查,
出版法依然鉗制言論自由,也輪不到我們在這裡舌戰,
當年的既得利益者都說不對,
沒有這些人的努力,
你一樣可以起床上班,下班吃飯過日子;
那你覺得衝撞體制是對的嗎?

tansywen wrote:
如果沒有當年的黨外人...(恕刪)


所以...你認同"守法代表奴性重"!?

atenza.ken wrote:
所以...你認同"守...(恕刪)


好好討論...何必挖洞給人跳!?
立場站不住腳就開始嘴砲肯定無法得到認同...
路權開放讓人有更安全的環境不好嗎??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atenza.ken wrote:
所以...你認同"守法代表奴性重"!?

事情不是非黑即白,
只要是"惡法"人民就該懂得反抗,
都已經知道是惡法了還不敢反抗當然是奴性!

柏楊一再強調的華人醬缸文化的精隨之一就是不可理喻的奴性,
這位朋友這樣的思維真真是印證了這一點...

atenza.ken wrote:
所以...你認同"守...(恕刪)


惡法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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