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行人的代價 ==== 正妹的微笑與招手

紳士風度+1

但是小小提醒一下:
國文中的"代價"解釋:為得到某種物品,或實現某件事情而要付出/支出的錢財,物資或精力.
"代價"所代表的多半是"自己或主角付出,賠上"的錢財或事物. 所以此通常用於負面結果,如"闖紅燈的代價";結果如果是好的,通常不會用代價一詞.
米蓋爾 wrote:
紳士風度+1但是小小...(恕刪)




補照片
其實不錯啦
151515151515
http://twitter.com/smallufo

kailou23 wrote:
國外我看過大部份會jailwalk的只有小朋友跟流浪漢。

幫您修正一下
jaywalk
應該最多罰錢吧 ??
沒有到jail那麼慘 . . . .
樓主太大小眼,看到美女影像就留存,上個禮拜碰到歐怕喪就不留影像紀錄,這樣怎麼會公平

別讓台灣積非成是的觀念讓你放棄這良好的美德


重機喜好者
就是那個光 wrote:
樓主太大小眼,看到美女影像就留存,上個禮拜碰到歐怕喪就不留影像紀錄,這樣怎麼會公平

別讓台灣積非成是的觀念讓你放棄這良好的美德...(恕刪)


你這是行人"處於路口"處
而且是雙黃線破口處+有閃黃燈號誌
本來就是行人路權大於汽機車駕駛
但是樓主那根本不是在行人所屬"路權"範圍內
這根本不是所謂的積非成是吧

i700623 wrote:
你這是行人"處於路口"處
本來就是行人路權大於汽機車駕駛
但是樓主那根本不是在行人所屬"路權"範圍內
這根本不是所謂的積非成是吧


你不認同,你可以舉法規告訴大家真正的做法應該是如何,我想你拿了駕照應該更知道法規是怎樣維護行人的行的權利

至於在"路口"就是行人路權大於汽機車路權的說法,我還真的沒聽過,能否指出相關法條
重機喜好者

Jack 你好棒 wrote:
幫您修正一下jayw...(恕刪)


哈哈謝啦,打錯字了。
有時候遇到這種過馬路的

我都不知道該讓或者不讓...

怕讓了,人過了之後被右手邊的車子或機車撞到...
讓不讓都是有危險
本身行人這樣過馬路就會承擔風險
不讓 也可能對向車道的汽車還卡車為了閃避往內靠就掰掰了
我之所以選擇讓 是降低我這一車道對行人的風險 給予較大的迴避空間
有事故責任也會相對較輕
右邊車道駕駛看到左邊車道車輛臨停時
也該警覺是否有任何狀況 減速準備停車
死角地帶都要特別留心才能通過
旁邊幾輛機車那樣通過是很危險的
如果我不是因為行人 而是一輛卡車停下 他們就掰掰了
我就是這樣被撞過~

就是汽車駕駛太好心~硬要先讓我過

通常這樣我們因為不好意思都會加速通過~

當然也會點頭示意謝謝

但汽車擋住機車道視線

一出去就被撞了

(我騎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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