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蒂 wrote:今年的車關,須要大家...(恕刪) 明明那間中醫有健保,中藥可以吃到2萬4?建議叫他把吃的中藥全數列出來他要如何證明他的精神損失值6萬?兩個人都6萬?兩個人都因為小擦撞而痛苦不已?上法院吧,有傷害前科就有傷害前科,若你能力夠強,那天變成A咖或老闆,這個小前科對你來說,跟屁一樣,放過就消失了。
個人不管使用四輪兩輪,都不喜歡同車道並行、超車(雖然這些駕駛行為,大部份時候不會被開罰單)(1)如果原本汽車是前車,機車是後車:機車可能有右側超車的嫌疑?如果機車原來是四輪汽車的後車,在前方的汽車顯示右轉方向燈後,才開始並行、超車,肇責應該是機車比較大(2)如果原本汽車是後車,機車是前車:肇責應該是汽車比較大(樓主的圖片,只有看到汽車和機車從並行,到發生擦撞)只是現行法規,對於同車道並行、超車的態度,並不明確就容易有爭議發生
aggregate wrote:我認為傷者列的損失,...(恕刪) 你認為66000很有誠意..那多出來的部分是??合理不合理..換個角度想..就很簡單..拿個合理的價目出來..大家OK..不就是圓滿解決??要弄個天價出來..然後大家再來討價還價??反正能多拿一點是一點??就是這種心態要不得..多拿的..一定會從某些地方賠回去的..屢試不爽..
linpredator wrote:c大分享一個真實案例...(恕刪) 你也自己勇於負責..那些人如果知道丟給法官判..判出來的最多也是合理的價格..那前面開那些高價的心態..不就是唬唬看嗎?..能唬多少是多少..唉...其實自己的經歷也是..當別人犯錯時..自己很乾脆合理的跟對方解決..(對方出險)當自己犯錯時..運氣很好..也遇到一樣的人..(自己出險解決)..我有個同事..之前小朋友出車禍被撞..跟對方認真計較..最近他的家人撞人..對方一樣跟他計較..現在還在上法院..真的不要把大家都不願意發生的意外事故當成額外的收入..
目前看來對方非常生氣,不是故意要你賠錢了事,而是要給你一個教訓.一開始的處理態度非常明確,但你事後的慰問上,交給保險你就慘了.....你以為保險會幫你到什麼程度.一定要親力親為才是..保險只是會賠錢的,不是幫你賠不是的.現在可以再談的是,對方的工作損失,不可能一天2000元/你可以要求收入證明據我了解,在捷運工地上班,工人搭45kg的隔音牆/一天工資1300~1650之間2000元不太可能..希望對方可以先提出工作損失證明,而且一定要你的保險員的提出喔!1.不用你出面,又不會増加對方反感.2.你要表明你不是不賠,是保險公司要求照單據證明才會理賠.(是真的)精神損失2個人60000元.應該是算最高了在車禍當時,你有立即處理,事後慰問/及對方傷勢研判..精神上的傷害應該沒大礙.況且醫生有表明對方傷勢,僅為表面,無其他大礙.要求對方提出因車禍造成精神傷害而不能工作證明....當然也是要你保險去談,你不要出面,但是對方問你,你還是表明你..同上第2點接下來告訴你保險員目前金額是你最大可理賠誠意,再多也沒有告訴對方目前金額是你最大誠意,希望對方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以上為個人拙見,希望你順利.
調解階段:1.先沉得住氣,慢慢處理.補充:先至警局取得初步事故分析,一般而言,錯小的+想上法院會再自費去申請鑑定,以取得更大談判優勢!如果你想自費去申請鑑定也可以,說不定反而你沒有肇責?2.交由保險公司,你不用出面了,但是要盯保險員.3.保險公司與對方取得共識後,會來徵求您的同意,你再蓋章同意即可.備註:這期間不要跟對方和解,一定要保險公司與對方和解才可以喔!上法院的話:法院仍會送調解,調解不成再由法官定奪,至於保險公司會不會代位出庭你再問問看,如果為了那10多萬我自己也會願意出庭以表誠意,就是多請幾天假而已.1.這期間把對方的資料留好,當作證據.2.把你誠意展現出來,但也不用怕事,而是面對這些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