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最愛亂七八糟 wrote:自己五百公尺前沒有二段式左轉都記不得 還想要說甚麼? 一個合理的解釋是樓主平常騎車就很隨意,不是紅燈右轉就是該兩段式左轉的直接左轉過去,所以被攔下來的時候根本搞不清楚那個路口有沒有違規。若是時時注意交通規則,偶爾才違規一次的,違規之後一定會一直惦記在心中。
哈哈面對這種指控真是無言,真相是我說我沒違規,警察說有,他不用舉證,我卻要去證明我沒違規,我想任何人都會不服吧,樓上很多人的指責我接受,誰叫我不記得北大路是哪條西大路是哪條,我離開那家公司已經6˙7年了不常去那邊,下次我會把我經過的每條路記熟?另外我只是想問遇到這種狀況各位會怎麼辦,至於我違規部分已經淪為各說各話,因為無法舉證,所以我在不想淪為無意義的筆戰,已經在上面統一說明,另外補充說明的是違規地點跟攔停地點並非一直線,也就是說,如果我從警察所稱的違規地點到被攔停地點早已離開警察視線了,警察是轉彎後才看到我在那邊了,他根本無法證明我跟違規的車輛是否同一台,我有可能是替罪羔羊啊(請看前面地圖),我知道這邊有些正義魔人,所以才沒寫得很詳細因為會淪為無意義的筆戰,單純的想知道如此開單是否可以? 以後再次遇上我要如何處理?如果只是要爭論我有無違規就已經失去意義了不是嗎?
請問針對我甚麼?警察是執法者本來就要舉證,我的狀況已經不是現場攔停了,是屬於逕行舉發,是以要舉證?單純就事論事,我已經舉網友申訴成功的例子,法官的見解也很清楚,這是有爭議的開單。是否可以將焦點定在如果各位遇到同樣的狀況該如何自處吧,或是有類似的經驗,至於其他,見仁見智,各人有各人的見解,容易淪為筆戰。並非筆者所樂意見到。至於後續我如何處理,應該沒有甚麼意義,但是我會著重在遇到類似情形,要如何維護自身權益的部分才會post上來,至於單一事件討論請到此為止。另外樓上很多網友的意見,還是讓我獲益良多的,謝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