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機車 , 撞了就逃 , 可惜行車紀錄器車牌不清楚

先都不管誰對誰錯,不按牌理出牌的人在路上遲早會出事

常看到機車不耐等待,越過雙黃線鑽車陣

也常看到不耐等待的汽車走路肩超車,插隊

行人無視交通號誌隨意闖紅燈或穿越馬路

兩輪四輪行人都一樣,不守規矩的人駕駛任何交通工具的德行都一樣...籃子型

ponjiayulady wrote:
機車亂鑽車,汽車閃避不及撞上也叫應注意而未注意
反正汽車撞機車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不管機車有無違規行駛,不管機車有沒有打方向燈,不管機車有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這很不公平...(恕刪)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不是只有四輪撞兩輪才有
任何事故都有..
那是刑法
非交通法規
Black Ocean wrote:
既然很多人都不覺得機車這樣騎有什麼不對,那表示機車的路權超大的阿,還有什麼好爭的??..(恕刪)

這樣騎當然不對,根本是硬插
只是樓主要全身而退不容易而已

就像每天上班交流道一堆人在插隊
總不能每天給他撞上去
八成也是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處理這些事累都累死
ponjiayulady wrote:
你看看影片的對向車道
汽車機車一人一邊行駛多順暢...(恕刪)

傳說中的以管窺天?

如果對向車道剛好很多台車要右轉卡住外側車道
你看到了
是不是就要說應該取消禁行機車?

--
你確定要把這樓變成討論禁行機車大樓嗎

Ducati_S2R wrote: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不是只有四輪撞兩輪才有
任何事故都有..
那是刑法
非交通法規

違反交通法規中的應注意車前狀況就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跟刑法的過失傷害是一樣的解釋
難不成廢掉禁行機車後
機車就只能走內側嗎?

就連四輪車駕駛都懂得哪邊沒車就往哪邊鑽了……
柯小希 wrote:
違反交通法規中的應注...(恕刪)

啊..對..
謝謝補充糾正..

就是那個光 wrote:
怎麼看都像是你撞他,...(恕刪)


你也習慣這樣騎嗎???
機車逆向行駛至苦主前發現公車要左轉,因而繞到外車道,沒打方向燈導致苦主碰撞
發生事故後,機車竟揚長而去
不管誰對誰錯,也不能一走了之呀!!
難怪駕駛道德低落...
怎麼看都是機車問題
樓主該注意亂騎的機車沒錯,但是拿這來說是樓主的錯,就本末倒置了吧

看了一半的網友說是樓主問題
我只有一個想法,以後機車出現在自己面前超過三秒,一定要馬上拉開10公尺以上距離
因為不管機車怎樣切,怎樣轉
撞到機車就是自己的問題

(如果影片是兩台機車,那到底算誰的錯? 一樣算是直行機車的錯,因為直行的撞偏車道的? )

我不想分化汽車機車,因為交通工具是人在用的,硬要把交通工具冠上原罪是很不公平的
althewind大大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
看來很多人的交通觀念有待加強,
當機車出現在樓主前時樓主就該減速保持距離,
機車跨越雙黃線違規行駛屬實該罰,
但是它出現在樓主車前已經一段時間才發生碰撞,
表示樓主"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龜毛一點的法官可能還會判樓主100%肇責,
而機車說不定就罰單一張而已...
影片中的機車是很討厭沒錯,
但樓主本身也有疏失就是了~

此案如果機車在轉進樓主車前時馬上就發生碰撞,
這又另當別論了,
機車肯定是100%肇責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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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看到機車出現在左邊前方時,就該放慢速度讓他先行
不管他(她)是不是有錯在先, 放慢速度這一點,只是為了確保雙方的平安

如果照影片中所看到的,機車最多是一張罰單而已
送鑑定委員會,如果被對方反咬,那更是跑不掉的
畢竟是樓主的車頭追上去撞到對方的尾巴, 而非平行擦撞

我也是四輪一族,開車超過20年,開過五台車,總共跑超過100萬公里
這種機車族的騎法,在台北真的不是少見, 連逆向不怕你的也有
難倒真的要去撞他嗎??
我也很痛恨機車族這樣騎車,但要保平安,就是離他遠一點
萬一他自己滑倒犁田,說不定還說是你撞到他害的

我最近一個月才剛買一台二手機車,
正因為開車時會討厭這樣的騎車方式, 自己在騎車時就會多加小心
停紅燈看別人猛鑽空隙,我卻甘願停在公車後面慢慢等
遇到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的,我才會鑽到汽車前面去停
綠燈後,我會慢慢起步,讓那些愛搶快的汽車被我拖慢一下

台灣機車族愛亂鑽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要改,只靠法令是不可能做到的,台北猛抓,桃園不抓,那還是改不了習慣
遇到了,啦叭按一下,提醒他(她)旁邊有車,再加速或放慢速度離他遠點吧
我的部落格: https://topman99.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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