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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很多人的交通觀念有待加強,
當機車出現在樓主前時樓主就該減速保持距離,
機車跨越雙黃線違規行駛屬實該罰,
但是它出現在樓主車前已經一段時間才發生碰撞,
表示樓主"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龜毛一點的法官可能還會判樓主100%肇責,
而機車說不定就罰單一張而已...
影片中的機車是很討厭沒錯,
但樓主本身也有疏失就是了~
此案如果機車在轉進樓主車前時馬上就發生碰撞,
這又另當別論了,
機車肯定是100%肇責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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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看到機車出現在左邊前方時,就該放慢速度讓他先行
不管他(她)是不是有錯在先, 放慢速度這一點,只是為了確保雙方的平安
如果照影片中所看到的,機車最多是一張罰單而已
送鑑定委員會,如果被對方反咬,那更是跑不掉的
畢竟是樓主的車頭追上去撞到對方的尾巴, 而非平行擦撞
我也是四輪一族,開車超過20年,開過五台車,總共跑超過100萬公里
這種機車族的騎法,在台北真的不是少見, 連逆向不怕你的也有
難倒真的要去撞他嗎??
我也很痛恨機車族這樣騎車,但要保平安,就是離他遠一點
萬一他自己滑倒犁田,說不定還說是你撞到他害的
我最近一個月才剛買一台二手機車,
正因為開車時會討厭這樣的騎車方式, 自己在騎車時就會多加小心
停紅燈看別人猛鑽空隙,我卻甘願停在公車後面慢慢等
遇到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的,我才會鑽到汽車前面去停
綠燈後,我會慢慢起步,讓那些愛搶快的汽車被我拖慢一下
台灣機車族愛亂鑽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要改,只靠法令是不可能做到的,台北猛抓,桃園不抓,那還是改不了習慣
遇到了,啦叭按一下,提醒他(她)旁邊有車,再加速或放慢速度離他遠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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