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非那位三寶小姐差點害了我,加上之前有被其他車搞過(前文也有說過,遇到北市霸王公車把我逼到逆向),心情不太好,不然我其實也不會大費周章來檢舉他。因為光是弄影片、弄圖片、上傳、檢舉等等,就花了我幾個小時……

雖然我也清楚「打著報復的心態」去檢舉不是應有的心態,但就現實面來說,若非有「報復感」這種甜頭,我可能真的連檢舉都懶得做了,因為得不到任何東西。至於有可能改善交通這點……以現實面來說,我不指望……

但總歸,若這個檢舉真能讓那位違規人受罰,讓他知道他錯在哪,以後改正。不管怎麼說,終歸是好事。當同樣地……我也不指望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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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提到我的行車紀錄器。其實我用的是之前在板子上算是紅過一陣的機子:v747w。價格高貴地嚇人(五千多),但效果卻也不錯。
聽說有新的韌體,但我一直沒拿去更新(聽說新韌體在右下角的日期處會多出v747w字樣),因為我這台機子自買來到現在,除了有一次「疑似」出問題,寄回群華檢修之外(經檢修後發現一切正常),至今沒有遇過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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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樓上有一位閣下有提到「預測移動物體軌跡」這一點,其實當她進交流道時我有注意到,但是當她切進來時,我剛好被最後一張照片左邊那台黑車吸引目光,是她瞬間進入我的視線後我才反應過來。
我承認這確實是我的過失,畢竟這就是所謂的「應注意未注意」,但說真的。我不是神人啊,沒辦法每時每秒顧全到全車三百六十度每一視線內的每一台車。

我開車雖然很悠哉浪漫,但抱著安全駕駛的心態,其實一直有在注意車輛周遭,但您在影片中應該有看到,對方出現後,切入的時間不過兩秒,加上那時我剛好在注意其他方向,所以才會瞬間被對方嚇到。
假設,今次我提早發現了對方,減速讓對方直接插入,雖然我可能會口中念念有詞,心中腹誹不已,但未必就會檢舉了。只是到時候,不知道對方會不會直接撞上我左方的黑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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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補充一下,事情發生至今已過九天多,但我剛剛去查詢辦案進度時,才發現我幹了一件非常蠢的蠢事,蠢到可以發到PTT笨板去……
檢舉須知寫:三、檢舉人完成線上交通違規檢舉後,將會收到一封由本局發出之確認信件,以確認檢舉人填寫電子郵件是否正確,並請檢舉人點擊線上交通違規檢舉確認連結完成認證程序後,系統才進行受理及案件指派工作。
是的……我忘了去點信件認證……
我現在很少收E-Mail,基本上一個月可能只會看一次……

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