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小姐,還是請您回駕訓班重考駕照吧。(檢舉已有結果)

  嗯……我開頭有說過,其實我很懶得檢舉人。要不要檢舉全看當下心態。畢竟我常常開車在路上,每開一次車,至少能看到數十樣違規,如果都要檢舉的話,那我這一輩子大概不用再做其他事情了,只要上路繞一圈,回家檢舉,就填滿所有時間了。

  若非那位三寶小姐差點害了我,加上之前有被其他車搞過(前文也有說過,遇到北市霸王公車把我逼到逆向),心情不太好,不然我其實也不會大費周章來檢舉他。因為光是弄影片、弄圖片、上傳、檢舉等等,就花了我幾個小時……

  雖然我也清楚「打著報復的心態」去檢舉不是應有的心態,但就現實面來說,若非有「報復感」這種甜頭,我可能真的連檢舉都懶得做了,因為得不到任何東西。至於有可能改善交通這點……以現實面來說,我不指望……

  但總歸,若這個檢舉真能讓那位違規人受罰,讓他知道他錯在哪,以後改正。不管怎麼說,終歸是好事。當同樣地……我也不指望就是。

  ***

  有很多人提到我的行車紀錄器。其實我用的是之前在板子上算是紅過一陣的機子:v747w。價格高貴地嚇人(五千多),但效果卻也不錯。

  聽說有新的韌體,但我一直沒拿去更新(聽說新韌體在右下角的日期處會多出v747w字樣),因為我這台機子自買來到現在,除了有一次「疑似」出問題,寄回群華檢修之外(經檢修後發現一切正常),至今沒有遇過任何問題。

  ***

  關於樓上有一位閣下有提到「預測移動物體軌跡」這一點,其實當她進交流道時我有注意到,但是當她切進來時,我剛好被最後一張照片左邊那台黑車吸引目光,是她瞬間進入我的視線後我才反應過來。

  我承認這確實是我的過失,畢竟這就是所謂的「應注意未注意」,但說真的。我不是神人啊,沒辦法每時每秒顧全到全車三百六十度每一視線內的每一台車。

  我開車雖然很悠哉浪漫,但抱著安全駕駛的心態,其實一直有在注意車輛周遭,但您在影片中應該有看到,對方出現後,切入的時間不過兩秒,加上那時我剛好在注意其他方向,所以才會瞬間被對方嚇到。

  假設,今次我提早發現了對方,減速讓對方直接插入,雖然我可能會口中念念有詞,心中腹誹不已,但未必就會檢舉了。只是到時候,不知道對方會不會直接撞上我左方的黑車就是。

  **

  最後補充一下,事情發生至今已過九天多,但我剛剛去查詢辦案進度時,才發現我幹了一件非常蠢的蠢事,蠢到可以發到PTT笨板去……

  檢舉須知寫:三、檢舉人完成線上交通違規檢舉後,將會收到一封由本局發出之確認信件,以確認檢舉人填寫電子郵件是否正確,並請檢舉人點擊線上交通違規檢舉確認連結完成認證程序後,系統才進行受理及案件指派工作。

  是的……我忘了去點信件認證……

  我現在很少收E-Mail,基本上一個月可能只會看一次……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本人不擔保其正確性、即時性或完整性,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

山中聽海 wrote:
嗯……我開頭有說過,其實我很懶得檢舉人。要不要檢舉全看當下心態。畢竟我常常開車在路上,每開一次車,至少能看到數十樣違規,如果都要檢舉的話,那我這一輩子大概不用再做其他事情了,只要上路繞一圈,回家檢舉,就填滿所有時間了

  若非那位三寶小姐差點害了我,加上之前有被其他車搞過(前文也有說過,遇到北市霸王公車把我逼到逆向),心情不太好,不然我其實也不會大費周章來檢舉他。因為光是弄影片、弄圖片、上傳、檢舉等等,就花了我幾個小時……

  雖然我也清楚「打著報復的心態」去檢舉不是應有的心態,但就現實面來說,若非有「報復感」這種甜頭,我可能真的連檢舉都懶得做了,因為得不到任何東西。至於有可能改善交通這點……以現實面來說,我不指望……

  但總歸,若這個檢舉真能讓那位違規人受罰,讓他知道他錯在哪,以後改正。不管怎麼說,終歸是好事。當同樣地……我也不指望就是。

  ***

  有很多人提到我的行車紀錄器。其實我用的是之前在板子上算是紅過一陣的機子:v747w。價格高貴地嚇人(五千多),但效果卻也不錯。

  聽說有新的韌體,但我一直沒拿去更新(聽說新韌體在右下角的日期處會多出v747w字樣),因為我這台機子自買來到現在,除了有一次「疑似」出問題,寄回群華檢修之外(經檢修後發現一切正常),至今沒有遇過任何問題。

  ***

  關於樓上有一位閣下有提到「預測移動物體軌跡」這一點,其實當她進交流道時我有注意到,但是當她切進來時,我剛好被最後一張照片左邊那台黑車吸引目光,是她瞬間進入我的視線後我才反應過來。

  我承認這確實是我的過失,畢竟這就是所謂的「應注意未注意」,但說真的。我不是神人啊,沒辦法每時每秒顧全到全車三百六十度每一視線內的每一台車。

  我開車雖然很悠哉浪漫,但抱著安全駕駛的心態,其實一直有在注意車輛周遭,但您在影片中應該有看到,對方出現後,切入的時間不過兩秒,加上那時我剛好在注意其他方向,所以才會瞬間被對方嚇到。

  假設,今次我提早發現了對方,減速讓對方直接插入,雖然我可能會口中念念有詞,心中腹誹不已,但未必就會檢舉了。只是到時候,不知道對方會不會直接撞上我左方的黑車就是。

  **

  最後補充一下,事情發生至今已過九天多,但我剛剛去查詢辦案進度時,才發現我幹了一件非常蠢的蠢事,蠢到可以發到PTT笨板去……

  檢舉須知寫:三、檢舉人完成線上交通違規檢舉後,將會收到一封由本局發出之確認信件,以確認檢舉人填寫電子郵件是否正確,並請檢舉人點擊線上交通違規檢舉確認連結完成認證程序後,系統才進行受理及案件指派工作。

  是的……我忘了去點信件認證……

  我現在很少收E-Mail,基本上一個月可能只會看一次……
...(恕刪)

沒那麼誇張
我最高紀錄一天寄出兩百多件
我也沒有甚麼一輩子甚麼事都不用做了阿

平常也大約一天都寄出幾十件
一件一兩分鐘
五十件也才兩個小時左右
三十件的話一個小時搞定

如果你還是想報復
那就去報復吧
反正
結果一樣就好(違規人收到罰單)

檢不檢舉都是在於你
這又沒獎金還要花自己的時間精神
都是做功德的啦

做了沒人會給你拍手
不做也沒人會說甚麼
隨喜啦

已經是每三秒抓一張了

山中聽海 wrote:
關於樓上有一位閣下有提到「預測移動物體軌跡」這一點,其實當她進交流道時我有注意到,但是當她切進來時,我剛好被最後一張照片左邊那台黑車吸引目光,是她瞬間進入我的視線後我才反應過來。

  我承認這確實是我的過失,畢竟這就是所謂的「應注意未注意」,但說真的。我不是神人啊,沒辦法每時每秒顧全到全車三百六十度每一視線內的每一台車。
  處理結果:

您於102年1月20日向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所檢舉案件,經交付本隊處理,結果說明如下:
一、經查您所指7F-3782號自小客車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及跨越雙白實線行駛之違規行為事證明確,本隊均已依法舉發在案。
二、感謝您關心交通警政問題,並祝 行車平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警察隊 敬復

  雖然僅開了跨越雙白線與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但總比直接給我回什麼犯案事實不明確之類的好多了。高速公路一張紅單三千起,三寶小姐,累積三張都可以讓你回駕訓班重考駕照了。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本人不擔保其正確性、即時性或完整性,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
山中聽海 wrote:
 處理結果:

您於102年1月20日向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所檢舉案件,經交付本隊處理,結果說明如下:
一、經查您所指7F-3782號自小客車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及跨越雙白實線行駛之違規行為事證明確,本隊均已依法舉發在案。
二、感謝您關心交通警政問題,並祝 行車平安。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警察隊 敬復

  雖然僅開了跨越雙白線與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但總比直接給我回什麼犯案事實不明確之類的好多了。高速公路一張紅單三千起,三寶小姐,累積三張都可以讓你回駕訓班重考駕照了...(恕刪)

偷偷跟你說

高速公路上的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有時候只是罰900而已

不是都是3000

資訊來源:承辦員警說"因為不夠危險"



山中聽海 wrote:
  處理結果:您於1...(恕刪)

回覆"依法舉發在案"並不表示一定會開出紅單喔,
也許是在敷衍了事而已
如果警方有做出處罰,通常會在回函內附上罰單的流水帳號表示已開出紅單了
如果沒有案號就表示不一定會處理喔!!


煙銅管 wrote:
回覆"依法舉發在案"並不表示一定會開出紅單喔,
也許是在敷衍了事而已
如果警方有做出處罰,通常會在回函內附上罰單的流水帳號表示已開出紅單了
如果沒有案號就表示不一定會處理喔!!

...(恕刪)

請問一下
你說"也許"
所以
是你猜的?
還是你確定呢?

交通組承辦員警我交手過的不多
約20幾個分局而已
只有少部份承辦員警"會主動"附上舉發單號
大部分的承辦員警回覆是"不會主動'附上舉發單號的
只會說"已經舉發"
或說"依照第幾條第幾項第幾款舉發"
有些承辦員警你跟他要舉發單號
他還不給呢

寄給分局的檢舉案件一定有案號(案號跟舉發單號是不一樣的東西)
因為他們要管理回報
我有問過
吃案的機率很小很小很少(有時候疏忽可能會漏掉)
因為每一件都是要回報給上級長官的

真的擔心被吃案
往最高級寄就好了
直接寄到內政部警政署或是縣市首長信箱就好了
再不然縣市警察局長信箱也行

一些承辦員警都叫我直接寄他的私人信箱
我才不要呢...


linpredator wrote:
誠實?就像前面網友講...(恕刪)


什麼叫做正確心態?
你的正確心態就該是別人的正確心態?
就好像刑法目的不應該是報復犯罪行為,是教化人才對?
對於這類打高空的理論,
聽了就想吐.

es4241 wrote:
什麼叫做正確心態?
你的正確心態就該是別人的正確心態?
就好像刑法目的不應該是報復犯罪行為,是教化人才對?
對於這類打高空的理論,
聽了就想吐
.

...(恕刪)

是阿
您說的沒錯阿
您說的都是

要引我的言就引全部啦
linpredator wrote:
誠實?
就像前面網友講的
等你檢舉多了就麻痺了

報復感?
有啥好報復的?

我又不認識違規人
違規人也跟我沒仇

他違他的規
只要不碰到我不害到我
甘我何事?
管他去撞死誰?
管他去害到誰?
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報復他幹嘛?

會常常檢舉交通違規的檢舉志工
大部分都是抱著希望交通會更好的心態


抱著報復心態的
大部分都是那些只做幾件的
"靠 因為他惹到我 所以我要檢舉他"

正確心態應該是
"希望交通會更好 保障其他用路人的權益 所以才要檢舉交通違規"

當然
每個人看法不同
心態也不一定是重點啦
反正結果一樣就好了(違規人受罰)

...(恕刪)

有沒有看到紅字?
"當然 每個人看法不同..."
你嗆啥?
你兇啥?
你吐啥?

要吐大家一起來吐
你的言論就像你的頭像一樣
讓人看了就想吐阿

  請各位消消火,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觀點。我也不諱言我就是為了報復對方才檢舉的,不然我才懶得費心費神搞幾個小時去檢舉她哩。這就是我的觀點,但我也不反對他人的觀點,畢竟檢舉交通違規沒獎金拿,會常常檢舉的人或許都抱有一絲希望交通更好的希望吧。不然誰會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呢?

  至於警察是否吃案、是否真的製單。我沒門路沒人脈,無法得知。但既然國道警察如此回覆,我也只能信了。說不定那台車可能是某立委的小三的親戚的三姑六婆的鄰居隔壁老王開的,所以這案根本就被吃了,但為了不讓我抓到把柄寄給媒體鬧大,所以就搪塞了我這個理由也說不定?

  總之,資訊本來就不透明,除非真的有門路有人脈,不然我們一般老百姓也只能阿Q一下自我安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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