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C2008 wrote:
規則是死的 人是活的 現代社會有現代社會規則 那有本事就把傳統習俗打破廢掉阿
申請合法路權,一樣可以把這些傳統儀式辦好,不一定要違規
WRC2008 wrote:
既然很簡單那你要是看到有喪家在路邊設靈堂 你敢拿尺去量 要是超過 就當面指責嗎? 等警察來拆嗎?
人民有檢舉的權利
但,有沒有違規?如何處理?要尊重到場處理的員警
明顯有違規而不處理,那是員警的失職
WRC2008 wrote:
燈會 煙火 年貨大街 遊行超出申請範圍 超過預定時間等等 你敢直接去找管理人或是對每個商家路人糾正嗎?
請參考:五月天演唱會罰114萬
現代社會,人民守法,公務員依法行政,有什麼問題嗎?
WRC2008 wrote:
你覺得沒什麼困難 但是當對上傳統習俗的時候 不好意思 我發現事實一點都不簡單
的確是不簡單,前面幾篇回文有提過了
即使是現場員警發現佔用有超過1/3,也礙於種種壓力,
只是口頭要求改善,當然大家就都皮皮的不理會公權力
kobenein wrote:
都什麼年代了
別人己經上太空,我們還在殺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