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oG37S wrote:
有什麼好慚愧, 有什...
美國市中心, 舊金山, 洛杉磯, 紐約這大城市, 大家還不是亂開亂鑽亂停車?(恕刪)
其實台灣交通亂, 事故我個人覺得不算多, 算是亂中有序. 可是禮讓救護車這一項就很差.
我去考照時路考根本沒這一項規定, 可以說是從根本開始爛起.
我保証很多人根本連怎樣開車叫"禮讓救護車"都不知道.
1 聞見救護車警報聲及警示燈時不驚慌,切勿緊急煞車。
2 一線道時前方車輛請靠右。
3 二線道以上時,內、外車道車輛請各往兩旁靠。
4 儘量在原車速下慢慢向路邊停靠。
5 十字路口如遇有救護車通行請四方來車先行減速禮讓救護車通行。
6 行駛高速公路時,勿佔用路肩或備用道,以方便救護車輛出入。
PS.我很多很多年前考照的, 希望現在考照有補上去. 如果攻府根本沒教, 如何要求人民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