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11台北SOGO大馬路前一女子邊划手機邊走路闖紅燈被撞,請大家專心走­路吧!

今天如果是砂石車

就會見耶穌了
speak53 wrote:
2014-2-11,...(恕刪)

speak53 wrote:
2014-2-11,...(恕刪)


那女的顧著看手機,不自覺的闖紅燈....

被A到之後,立馬穿上鞋,看了一下發現是紅燈,自己縮回路邊了~

robin0222 wrote:
這計程車司機眼睛有帶...(恕刪)



一台不小的車慢轉過來都沒看到


小姐不止是色盲,眼睛也沒帶出門



記得走路玩手機不是要開罰?還是只有騎開車而以?
台北這種人多了啦
我就遇過大白天在車水馬龍的忠孝東路建國北路口,有個小姐直接闖紅燈穿過忠孝東路這麼大條路,就低著頭滑手機還戴耳機,按喇叭她也聽不見,整排車只好都停下來讓她先過,不然能怎麼辦。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違反以下討論區規則:
就算行人有過失,你也不能去撞他,

人身安全,絕對比財物損失重要。

司機下車,居然先關心自己的車子,

這種行為很要不得。

汽車對行人,就好比飛機對禽鳥!
fruits0800 wrote:
就算行人有過失,你也...(恕刪)

汽機車因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闖紅燈而撞上去,責任也不會比較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
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這一條規定行人只要在行人穿越道上無論有無闖紅燈,汽機車駕駛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的規定可不是寫好玩的。
到底是別人就事論事批判到紅牌的違規就是看見紅牌就眼紅? 還是有些人看見紅牌違規入鏡就開始睜眼說瞎話紅牌的一切都是對的?

liaof9949 wrote:
汽機車因行人在行人穿...(恕刪)


滑手機又戴大帽子,看的到旁邊才有鬼

大帽子戴上去視野變的超小,你旁邊有站人都看不到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anthonykang wrote:
滑手機又戴大帽子,看...(恕刪)

就算她戴帽子又滑手機還在穿越道上闖紅燈也不代表汽機車駕駛就可以撞下去或撞到後責任會比行人小,汽車駕駛除了在非路口又沒劃設穿越道的地段撞到違規穿越道路的行人有機會該負擔的責任比違規行人小之外,在穿越道上撞到闖紅燈的行人,汽車駕駛該負擔的肇則幾乎都是以50%起跳,因為法律規定汽車駕駛不論有無人員或燈號指示都必須優先禮讓行人但是駕駛沒讓,小黃該慶幸行人沒受傷且自行跑開,不然叫警察來小黃也佔不了多少便宜。
到底是別人就事論事批判到紅牌的違規就是看見紅牌就眼紅? 還是有些人看見紅牌違規入鏡就開始睜眼說瞎話紅牌的一切都是對的?
我有個朋友,因為癌症做化療,做到骨質疏鬆,

如果像影片中這種撞法,一定死亡,

所以看到行人或是肉包鐵的騎士,還是注意點!
fruits0800 wrote:
就算行人有過失,你也...(恕刪)

拿飛機撞禽鳥對比汽車撞行人,這種比喻不倫不類...速度差多少、雙方質量又差多少就不提了
天空上可沒有任何號誌與標線,就算有鳥也看不懂...那行人呢?
如果真的有行人看不懂紅綠燈,或者認為不用看,你覺得還需要行人號誌的存在嗎?
再往下講,如果行人號誌是無意義的,那馬路上的交通規則還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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