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的罰單,我不懂???


opck2000 wrote:
我是怎樣違規的呢?真...(恕刪)


或許後車離你還好,但是你離前車未免太近了。
我用600D寫日記
看了一樓檢舉成案照片我覺得一般道路上七、八成的車子變換車道都是違規,看來檢舉達人又有的忙了。

c.c.0110 wrote:
看了一樓檢舉成案照片我覺得一般道路上七、八成的車子變換車道都是違規,看來檢舉達人又有的忙了。


所以前面才有網友說,
如果這樣,塞車的時候不就不能換車道了?
以照片來看
速度高的話安全距離不夠
速度低(塞車)的話還ok

開車要眼觀四面耳聽八方
時時注意路況早一點變換車道.......

不過有時候早變換車道乖乖排隊會很鬱悶
一堆人常常搶快從隔壁車道呼嘯而過到最前面硬插....

台灣人買票,入場等都很有公德心,鮮少有人插隊
但是一握方向盤就判若兩人,豈不怪哉~~!!!
就罰單條文
連貫行駛的定義到底為何?
是以安全距離為準則嗎?

兩車行駛中,兩車之間距離5m跟50m跟距離100m
這三種怎樣才能算連貫?

又安全距離是以車速決定之
罰單上照片未見測速結果或安全距離標線
要怎麼認定車子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感覺尚有爭議
opck2000 wrote:
我是怎樣違規的呢?真...(恕刪)


會有人覺得冤枉 原因有兩個
1. 是否驟然變換車道或著插入連貫車陣 要看的是前後距離跟車速 截圖沒辦法看出違規的原因
2. 大家沒有了解『駕車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中間』規定的意義

變換車道會違規只有三個原因
1. 未使用方向燈
2. 未遵守標線指示
3. 未禮讓直行車(和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假設直行車前方沒有車 樓主有打方向燈 和後方車輛也有距離 就沒有違規的問題
現在關鍵就在外側是連貫車行駛
仔細看照片就會發現樓主切入外側時和前方車輛不足半個車身
也就是說雖然樓主和後方車輛似乎有足夠距離 但是卻幾乎貼上前方車輛
連貫車輛指的就是前後車輛維持安全距離行駛
樓主切到外側後 三輛車沒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旦前方剛好有狀況 就會發生連環車禍
路上看到的連環車禍很多都是這樣來的
所以警方依據影像開罰 沒有啥問題

lacuna0517 wrote:
會有人覺得冤枉 原因有兩個
1. 是否驟然變換車道或著插入連貫車陣 要看的是前後距離跟車速 截圖沒辦法看出違規的原因
2. 大家沒有了解『駕車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中間』規定的意義

變換車道會違規只有三個原因
1. 未使用方向燈
2. 未遵守標線指示
3. 未禮讓直行車(和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假設直行車前方沒有車 樓主有打方向燈 和後方車輛也有距離 就沒有違規的問題
現在關鍵就在外側是連貫車行駛
仔細看照片就會發現樓主切入外側時和前方車輛不足半個車身
也就是說雖然樓主和後方車輛似乎有足夠距離 但是卻幾乎貼上前方車輛
連貫車輛指的就是前後車輛維持安全距離行駛
樓主切到外側後 三輛車沒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旦前方剛好有狀況 就會發生連環車禍
路上看到的連環車禍很多都是這樣來的
所以警方依據影像開罰 沒有啥問題

台64白線與白線之間的間隔就比大眾的汽車還長了,我是不認為他跟前車有緊繃到不到半個車身。

說真的...這距離...很正常呀...變換車道....後車距離...還很大呀....
而且這是在外車道...非在下匝.道...路線上呀...
這應該可以申訴吧
因你切換車道後
後方車保持的安全距離馬上剩不到一半(左邊照片可看到地上標線,原保持較遠的安全距離)
因對方原前車減速你又馬上踏了剎車(右邊照片可看到你剎車燈亮了,原前車距離變近)
使後方車必須跟著馬上剎車
可能都快親上你的車屁股
造成後方車不爽
將影片提供警方檢舉
以上報告


所謂插入連貫車子中間是因為安全距離不足的話
那也要輔以安全距離不足的佐證阿

不然5m、20m跟100m的安全距離插入
哪個才算安全距離不足?
哪個插入才能不算連貫汽車中間插入?

而且換算安全距離也得知道車速
或測距儀器直接測得

既沒有測距儀器也沒有測速儀器
就算利用行車記錄器影片憑著標線間隔,跟行車記錄器時間換算車速再算安全距離也有爭議

樓主照片並沒有很明顯的安全距離不夠(比如說變換車道前有半個車身跟拍攝者車身重疊還硬切過來)
舉發還是有爭議

如申訴不過就向法院聲明異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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