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ck2000 wrote:
我是怎樣違規的呢?真...(恕刪)
或許後車離你還好,但是你離前車未免太近了。
opck2000 wrote:
我是怎樣違規的呢?真...(恕刪)
lacuna0517 wrote:
會有人覺得冤枉 原因有兩個
1. 是否驟然變換車道或著插入連貫車陣 要看的是前後距離跟車速 截圖沒辦法看出違規的原因
2. 大家沒有了解『駕車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中間』規定的意義
變換車道會違規只有三個原因
1. 未使用方向燈
2. 未遵守標線指示
3. 未禮讓直行車(和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假設直行車前方沒有車 樓主有打方向燈 和後方車輛也有距離 就沒有違規的問題
現在關鍵就在外側是連貫車行駛
仔細看照片就會發現樓主切入外側時和前方車輛不足半個車身
也就是說雖然樓主和後方車輛似乎有足夠距離 但是卻幾乎貼上前方車輛
連貫車輛指的就是前後車輛維持安全距離行駛
樓主切到外側後 三輛車沒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旦前方剛好有狀況 就會發生連環車禍
路上看到的連環車禍很多都是這樣來的
所以警方依據影像開罰 沒有啥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