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oky6996 wrote:
兩腿多處擦傷、瘀傷;...(恕刪)
右腿三處地方骨折:右側股骨幹骨折、右側脛骨平台骨折、右足蹠骨楔行骨關節骨折併脫位
這三個地方的骨折,可能注定你這隻腳後遺症無窮了,
30萬!!!
太便宜了!
你一定會後悔的....
linwu17 wrote:對方都已經做好準備請好律師要跟樓主打官司,樓主當然趕緊要找法律諮詢甚至律師;專業的問題就交給專業的來應付。
1.可能會在訴訟期間脫產
linwu17 wrote:依照對方的態度,他就算有保也不見得願意出險賠你。而且,一台機車會保多高額的第三責任險???
2.對方沒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要一次拿到高額賠償金很困難
linwu17 wrote:他要上訴就上訴啊。個人猜測如果樓主有肇責,對方又請律師,現在是互告過失傷害了。小弟大膽假設樓主是無肇責。這種責任明確、對方又是飆車族,不太可能會二審豬羊變色。
3.即使法官做出對我們有利的判決,對方仍有可能上訴
linwu17 wrote:樓主想一想,一個員工的不肖子撞傷人,老闆願意幫他請律師,這個員工會是公司裡的小人物嗎???
對方有請律師 (據說是飆仔父親的老闆幫他請的 等於是免費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