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洩漏個資依法每筆可以...(恕刪)




感謝告知!

在下不才不敵保險公司及車廠動用人情攻勢...






也順便懇請一些喜歡回文砲人的看倌要專業一點,
不然就是把原文看清楚一點,
不要總是喜歡當酸民,
看了其他回文也大多都是這種口氣的文章,
這樣酸人很爽嗎?
沒意義啦...

在這討論是大家增廣見聞不是開堂討砲!
真搞不懂是在愉快什麼...

JustinCC wrote:
我還是被摸頭了......(恕刪)


文章非常精采

後來是用什麼方式來摸你頭?

有點好奇...


樓主的頭腦真好 還可以反將一軍

一.一凸 wrote:
文章非常精采 後來是...(恕刪)







不就是挖你的過去找出一些跟你相關或較熟識的人出面協調,

這和01一些喜歡耙糞的行為很像...







也順便懇請 其它 一些喜歡回文砲人的看倌要專業一點,
不然就是把原文看清楚一點,
不要總是喜歡當酸民,
看了其他回文也大多都是這種口氣的文章,
這樣酸人很爽嗎?
沒意義啦...

在這討論是大家增廣見聞不是開堂討砲!
真搞不懂是在愉快什麼...










5_2_0 wrote:
車禍雙方都應在5日內...(恕刪)



標準鍵盤專家

poiuytr1110 wrote:


JustinCC wrote:
保丙式有第三人責任險...(恕刪)


本來有保車體險就是先出險 再由你的保險公司帶位求償

如果你零肇責 保費不會增加~

你的順序還真奇妙~

另外 樓主的口氣 讓想幫忙的人都閃了一半~...(恕刪)




哈哈哈...

你是懂還是不懂啊?

樓主口氣怎麼了??

閃一半就慢走不送~

看來樓主應該比你懂,

似乎不是要尋求幫忙或討拍,

比較像是要現一下...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洩漏個資

依法每筆可以請求 2萬元的賠償

對方也發公文承認

可以考慮要求民事賠償

參考...(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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