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t5981 wrote:我的經驗是轉彎前15公尺就向外切出去 擋住直行車 這樣就沒直行車先行的問題了(恕刪) 未達到路中心提前左轉,這也是違規,路口都雙黃線,逆向也是違規。左轉車最愛一台接一台後面的都開到對向去,自以為聰明被罰錢活該
一樣是汽車左轉, 機車直行...因為今天(11/6)的這一篇今天下班遇到的PGO TIGRA直行撞上左轉的BMW X1我看到了這一篇超速直行機車撞上對向左轉汽車"法"給了你優先的權利, 你也有該盡義務"別超速"當你違規超速, 就沒有絕對的對錯了~總是小心駛得萬年車, 能平安出門平安回家才是真正無敵!!
所以我認為應該提倡新法應該要建立一個標準當直行車距離轉彎車幾公尺時,路權應是屬於直行車或轉彎車的。這樣才能避免機車直行路權無敵條款。另外,如能規定要騎機車,必須取得開車2000小時以上的駕駛經驗,才能騎機車上路。這樣才能讓機車騎士建立防禦駕駛的觀念,以及知道自己騎車在路上有哪些行為會造成危險。沒汽車可開?那就乖乖去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開車的大都會知道直行方向可能會有車子過來,所以會放慢速度觀察在轉但騎車的大都不會知道在路上會有汽車或機車從左邊出來,這就是沒有長時間的開車經驗所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