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交通規則.
1. 對方是否超速不是由你決定
2. 你前方無車
3. 中線應該算是大客車超車道, 你若沒超車應該是要行駛外線.
4. 對方有打方向燈, 你與右前方客運, 大約距離30公尺, 對方超車也沒問題.

qwer1 wrote:
算了 法律再怎麼定,有人還是不懂
你應該不知道什麼叫安全距離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三條(不遵道路管制規則之處罰)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qwer1 wrote:
他硬切進來時 就鬆油...(恕刪)



他超車前您只比遊覽車快一點點,他超車後明顯速度快很多。

若他超車前您已放慢至與遊覽車差不多的速度,要讓他過,那其實可以好人做到底,留下充足的空間讓他過?
這樣慢慢在縮小與遊覽車的空間,也等於是在逼他用這種超車法,或是要他乖乖留在遊覽車後方。

要嘛就讓,要嘛就不讓,否則若黑車技術不佳掃到您,對錯就根本微不足道了。

rexly wrote:
論交通規則.
1. ...(恕刪)


沒說對方超速,
沒要超車 不能行駛中線? 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
照你這樣講 大家只能走最外側車道?
不過我是要超大客車,超完要規定 一定要走最外側車道?
最外側本來就是給慢速車行駛的不是嗎?
我認為 對方沒保持安全距離超車,他車尾離我車頭不到半個車身,這樣叫安全?
算了,反正過幾天就回覆了。

fannfu wrote:
他超車前您只比遊覽車...(恕刪)


我有"逼他”要這樣超車?
超車空間不夠時硬要超是誰的錯?
時速開110左右 差不多就是這樣 慢慢縮小與大客車的距離阿
一般駕駛沒注意後方的,一定會被嚇到....

的確被掃到的話 真的是很衰 ....下次多保持一點距離了


qwer1 wrote:
若在速限內,看心情 ...(恕刪)


一直講110
你是開在哪裡啊
插書籤等看檢舉結果.

雖然我也覺得檢舉不會成功.
很OK阿

最少速度夠快

也有方向燈

總比那些速度慢

又愛硬擠又不打方向燈來得好

有些又愛併排

自以為開到速限就搞併排

正常超車又遇到搞關門的

關完又開始慢慢開



CrazyShark wrote:
一直講110
你是開...(恕刪)


影片 最後有
國道1號南下 116.Xk...
qwer1 wrote:
我有"逼他”要這樣超...(恕刪)



"逼"只是一種說法,每個人認知不同,您覺得超車空間不足,但他覺得過得去,這沒什麼好睹的,而事實上他也超過去了,那表示距離夠他超車,只是很驚險容易出意外。

所謂的安全距離不足超車,我認知中應該是指您前方還有部車,而他超車進來後壓縮到您的安全距離而危及到您。不過最終還是看警方如何判斷。

如您所說,您有注意到他可能會從右側超車,而在他超車時您也有放油門,我前面的意思是,既然您最終都會放油門讓他過,那何不提前個十秒就放慢,留個充裕的空間讓他過,即可免卻陷自己於危機中,不是嗎?

更或者,用影片後段的那種速度盡快超過遊覽車,也能避免陷自己於危險中,這才算是防禦性駕駛。
qwer1 wrote:
這樣算還好? 16分...(恕刪)

不意外

01一堆內線道魔人只要看到內線道有龜車就高潮射了!

對他們而言 因為內線道有龜車 所以"只要我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的行車方式
全部都能夠合情合理化!


難怪E395205這位大大會發問

變換車道,還得注意後方車輛的歪理是哪裡來的?

看了這棟樓一堆酸民的回文跟這位E大神邏輯簡直一模一樣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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