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狗的春天 wrote:我一支拖鞋先到了、...(恕刪) 停車甲:歹勢,我只有一個人!剛剛我在對向車道就看到車位了,想說先丟支拖鞋過來,我馬上就迴轉過來了,不相信你可以調監視器!!停車乙:喔喔,不用了不用了,我的目擊證人"小強"說,它確實有看到拖鞋飛過來,但是我家小強10分前就在這了,恩..不好意思喔..你再去前面找找停車位吧......
SuperPee wrote:停車甲:歹勢,我只...(恕刪) 隨你高興...................你要丟鞋子或瓶子,要找小強當證人是你的事,有辦法就叫人去佔位置,不然打電話報警去趕人,兩個選一個,不然撞上去也是你的選擇。可能我們南部人不會去計較 人占車位 這種鳥事,沒有車位?頂多多繞幾圈,我們很看得開的。
Dragon8888 wrote:大大放心,卒仔我與世無爭 那卒仔~你現在在爭什麼?說實在的!舉的例子還蠻瞎的!!!"人在新竹迴轉到高雄"我如果遇到佔位的人這麼說我會跟他說:那我先停,等車到時我差不多要走了如果佔位的人是說在前面紅綠燈迴轉我會稍等3-5分鐘如果3-5分鐘後車還沒到,就不客氣了
有一次在擎天崗看過一幕:有個大媽在幫友人佔車位,一位先到的大叔請她離開,大媽不肯。結果大叔車上的人就下車,拿出野餐墊與小板凳,在停車格裡開始野餐!大媽直接抓狂!鬼扯一些歪理!大叔不為所動。旁邊有些正義遊客加入戰局,幫忙電大媽!所謂:人不要臉,天下無敵!這位大媽還頗有戰力,不輸包龍星,嘴炮第一。人肉佔車位已經很丟臉了,還敢對人大小聲,真是無恥啊!
每次看都一整個呆, 不要開車就好了. 你說昰不是.這種最好解決了, 根本也不用花什麼精神, 也根本不用立法,全部改收費停車格, 限定車使用, 你用人在那裡占位也要先投錢.這樣就不會有人說什麼.道路是用來給車行走的, 不是給一群人自己定義什麼禮儀道德卡位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