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撞ALTIS肇責計算關鍵在BMW車速

這車速明顯只有50!!!!
這有很簡單的算法,直接去量現場長度,影片中過幾秒通過路口,就可以算出時速大概多少。
這件車禍真的是左轉彎全責?
試分析幾個可能

1.一般道路未設定速限時,汽車時速55公里,機車50公里,所以說50的人跟bmw的車主是何關係?在教....?

2.
無左轉燈?該ALTIS是左轉停了一下在路口待轉遭撞?還是直接轉過去招撞?兩者有不同


3.一般道路不管你時速為何,印象中經過路口速度好像是規定要降到15公里左右,在算以人體剎車反應時間詳細解說以搜尋到連結請參閱

http://0123456789.tw/?p=2448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1204000016KK01292&p=%E5%89%8E%E8%BB%8A%E5%8F%8D%E6%87%89%E6%99%82%E9%96%93%E5%85%AC%E5%BC%8F

網址裡面與他車保持車距最好建議在4秒換算時速的距離,看到狀況一般人的反應剎車秒速約0.6秒
第一個網址中有煞車距離對照表

前面的高手大人表示速度只有50,對照後反應加上煞車距離會是22.9公尺,這路口的長度為何?超過22.9公尺的話被撞死這樣肇責在誰?且如果依我上述說明的經過路口速度規定在15公里,我們看對照表時速20公里的對照為6.1公尺,那該處的長度若是超過6.1公尺肇因為何?(答案請自行理解)再對照影片兩車對撞後BMW衝到何處?ALTIS噴到何處?在算以刮地痕的公式(這部分就太難了我不會請搜尋知識)就可以知道這件意外死亡的主要因素為何

4.可視距離,先假定兩方均無肇責下,左轉彎車的是距是否可以看到如此慢速50公里bmw車的到來?這就要藉由肇事鑑定還原現場,先模擬一台ALTIS,放在同樣位置他的車體視線對過去有無辦法看到50公里時速bmw的相對位置,可以看到又轉過去,被撞到基本上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所以ALTIS幾乎全責了,但如果bmw速度超過100公里,那ALTIS在該處是否看的到他?看不到的話他轉過去被撞有無肇責?肇責又算誰的?可視距離因為弧度的關係可能有變動,假設雙白線後大概只有30-50公尺,計算方法為白線加空格為10公尺,雙白線長度估算約這部分就要現場丈量假設在40公尺。若以時速100公里來算每秒28公尺,你一個過彎慢慢轉約3秒你在轉前應該還看不到對方有車,轉過去後就被撞到了,因為他四秒就超過90公尺了(當然這邊僅止於假設bmw車速超過100公里時速),如果以時速50加上上面的反應速度百分百直行車可以發現車前狀況在22.9公尺就完成剎車。90減掉22.9還有67公尺,兩車均安全過關。

5.副駕駛座及乘客受傷基本上要告的人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先告駕駛,再來是告對方駕駛,所以基本上兩個人應該都會被以過失致死遭移送(警方如何偵辦我就不知道,上面是我自己的認知可能有誤),所以乘客死亡的主因絕對是因為車禍沒有爭議,但主要肇因呢?在一般道路上飆車,涉及公共危險,如果該bmw車時速超過速限10公里以上甚至超過100公里時,有沒有涉及公共危險?如果有主要肇因?

轉彎車肇責7成直行車肇責3成,或是轉彎車全責,直行車無肇責,以此來衡量一件命案,這樣的說法太簡單了,若法官也這麼草率的以這兩種保險業再處理的方式來看待每一件命案的車禍,一般民眾能接受嗎?
以上純屬個人的問號,提出來大家討論討論。
發文的你乾脆說看到TOYOTA在路上,所有車都要熄火算了 XDDD

flankermig wrote:
感覺 BMW根本沒煞車。應該遠遠的就看到TOYOTA了吧

或是根本看到的當下速度快到無法反應就已經撞下去~
仔細聽可以發現撞下去的前一秒已經聽到明顯煞車聲,而T緊急煞停已無解~

悲劇發生~
我覺得政府也有責任 為何都喜歡在中央分隔島種樹弄東西 就是被擋住看不到阿
say hi to everyone who love 3C
我上班的地方天天都是要等一個又大又直的路去左轉,說真的,如果真的有"在開車"的人看到差不多50公尺內都沒有車子,大多都會彎過去.
為什麼?因為大多信賴50公尺後的車子不會衝太快到這邊.
加上你面對一台距離你50公尺遠的車子,你也沒辦法在1秒內判斷他的時速是多少.基於道路信賴條件就是可以安全的通過呀!
那些只會騎機車的都還在這邊大放厥詞就覺得很好笑!


很多人大概都忘了高雄那個王八葉少爺是怎麼撞死人的了吧!!
不就是垃圾車也認為遠方的車子不會那麼快到達我要轉彎的地方,怎麼會知道他是用時速120的速度衝過來,就撞下去了!
不是一樣的案子嗎?
轉彎車最怕就是開一下停一下
T車頓一下, 直行車以為他要讓就直走了 最後才會出事 這是直覺反應
很多車禍都是要過不過要閃不閃最後造成傷害

另外
法官就是照法條判
法條說最高30%就是30%
不是板上各位用鍵盤打一打或是皇帝開金口加註就可以的
直行車超速可以另處罰鍰跟公共危險罪起訴
撞死人有過失致死可起訴
但車禍責任不能混為一談...
法條是一條一條的, 而且是寫死的,幾年以上就一定幾年以上
就算法官要量刑也要根據法條的規定
法條寫最多30%法官就是不能加註到100% 頂多就是30%
不是法官說了算, 不然就等著看判決囉


tyton wrote:
這車速明顯只有50!...(恕刪)
keating1211 wrote:
但是altis可以後車箱放兩台腳踏車

任由後車箱關不起來 這樣的行駛方式 心態

只能說自己本身在安全視線上的重視度也相當不以為然


有一種感覺 雞蛋裡挑骨頭

任何物流/貨運滿車狀態 車室內後照鏡皆無法觀看後方動態

只能說自己本身在安全視線上的重視度也相當不以為然?
傑克艾草包
嚴重超速還是只有30%肇責的話
這法規就該改一改了
時速100一秒就跑27.7m 160的話一秒44.4m
覺得直行車沒錯的想想你完成轉彎動作要幾秒
會看到多遠外沒車才轉
市區開這種速度根本預謀殺人
颱風天
就是要泛舟

試車
就是要試車速

玩自己的命
也玩別人的命
挺奇怪的,

40~60 如果是在限速內哪來肇事責任?

完全忽視極度危害路權的不禮讓直行車

直行車的物理慣量這麼大,根本就是強人所難

祝樓主改天直行車被先卡先贏的轉彎車撞,然後還要判30%過失殺人

加油!!
Sagrado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