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il721107 wrote:很好奇這些魔人正職是做什麼?會這麼沒有同理心!大哭怎麼不做對社會有益、對國家經濟有貢獻的事情? 對於沒有同理心的違規者,被檢舉是剛好而已。檢舉違規正是做對社會有益,對國家經濟有貢獻的事情。
行車記錄器,只是讓過去不容易看到的交通亂象,浮上枱面5gg88 wrote:行車紀錄器大頭症: 因為以前都只能吃悶虧5gg88 wrote:試問這些檢舉魔人,你在路上從無違規過嗎? 那些愛違規的,就是檢舉魔人了,樓主可要多多檢舉啊!5gg88 wrote:你每個轉彎都會在15公尺前打方向燈嗎? 規定是30公尺喔5gg88 wrote:檢舉重大違規我也認同 依樓主高見,哪些才算重大違規,可以檢舉呢?可以列出來,讓大家有個遵循的依據嗎?
RoamingTourist wrote:如果你是'偶爾'+...最後講句實話,通常在路上會違規的車輛,"多數"都不是只不小心違規一次,而是一路都是一直大小違規不斷的~(恕刪) +1忽然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的沿路跟著看真的大多數就是整路愛撇來撇去根本方向燈選配的高速公路下閘道插隊的根本就是沒跟人排過隊過十字路口搶紅燈的也是不檢舉?下次看到綠燈就直行結果被這種闖紅燈車撞飛的倒霉機車騎士會不會剛好就是你的家人?現在被插隊被硬擠按喇叭可能會被打佔了一個車道下去買便當害後面大塞車只好用錄下來的影片送他一張罰單紓紓壓不然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