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niepipi wrote:看了一堆笑車主搶輸的...(恕刪) 哪兒裡太有禮貌?就真的是搶輸啊影片一開始就右撇19秒時發現對方意圖撇更過去想阻擋阻擋失敗還叭人家兩聲人家停進去了還等在那兒以為人家會讓出來人家卡到位了怎會讓於是再叭兩聲後才心不甘情不願離開這是哪門子的太有禮貌?
我是嘎嘎 wrote:很抱歉!那看起來是15...(恕刪) 慢車道? 笑死人了,整條停車格,旁邊的白實線叫做慢車道?你敢不敢全程用最高速限騎機車行駛在你所謂的慢車道?保證你被突然開車門的害死。引用臺南市政府的頁面:「15 公分寬的白線叫做"道路邊線",線外可停車....10公分寬的白線叫做"車道線",線外...不可停車....依據道路交通規則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第2項:「車道:指以劃分島、護欄或標線劃定道路之部分,及其他供車輛行駛之道路。」及第56條第1款第5項:「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規定車輛所停的位置如在『供車輛行駛道路白線(車道線)內或跨白線』均為違規。依據交通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49條第1款,第183條,第190條等規定,設於路側之白實線,係作為車輛停放線使用,或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路面邊線。」這個東西叫做路面邊線。首先,旁邊已有停車格,因此顯然不是做為車輛停放線使用,也就是說,這條線要嘛就是指示路肩,要嘛就是路面邊線。至於邊線到路緣之間能不能「行駛」,自己去估狗,免得有些人永遠學不會。老實說,我以為這叫常識,稍微用膝蓋想都知道那邊不應行駛,沒想到有些人連膝蓋都沒有。慢車道咧 ╮(╯▽╰)╭
戰北部南部沒意義即使講出真實的情況還是會有人出來刻意反對反正大家心裡有數不是嘴上說說就可以改變現狀至少我在南部開車也沒遇過換車道會主動讓的車主倒是前面的網友說得有道理雖然有點不太清楚樓主前面對於不違規的堅持但後車明顯看到樓主要停還往前搶結果這樣的狀況很多人說沒什麼?對於台灣交通如此糟糕的亂象也不足為奇了
鍵盤駕駛 wrote:所以有人才說技不如人...(恕刪) 不管他人的路權,臉皮厚一點大部分的人都可以做出高超的搶車位技巧但實在沒必要如此失格在我看來,只是按個喇叭表達不滿,這已算是很有禮貌了我就沒把握自己可以這麼心平氣和話說回來,車主如果連個喇叭都不按就開走到時多半被講孬種反正不管車主怎麼做我們這些鍵盤酸民都有話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