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拍照用民眾名義檢舉可以?

紅線開單就是爽喔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看看你
其實可以去地方法院交通裁決行政庭異議的,警察職勤要符合作業辦法,要先規勸或是告知違法,才可後續動作,如果是警察規避法規而以一般民眾身分檢舉,說不太過去,但是都繳了也沒輒了,你可以去查一下相關的法規
警察不會那麼無聊去開偏遠地方的罰單
一定是有人打電話去檢舉的
所以用民眾檢舉是正確的
風~~
每次講到這個我就覺得為什麼歐美的國家法律跟我們的法律執行不太一樣,以前我的老師常講一句話我聽不懂後來我終於懂了,他說情理法,法理情,我想說不就是倒過來念而已,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是先後順序的問題,我們台灣人大部分的都是情理法,都是先合理化自己的說法做法然後才去討論法規,而國外就是先講法,先講你有沒有違規再來講你的理由,誰對誰錯我不知道,只是我的感覺就是:現在的人太自由民主了大家都覺得自己有理由而大家都有理由的話那就沒有一個遵循的依歸,因此我個人覺得先講法再說,你有違規的事實再來討論你的合理性,例如這個例子:你違規停車就是違法不用講理由了,但是我覺得你可以提出你的理由但是要合理,例如我人很不舒服或是因為我昏倒了在車子裡(舉例啦)就是類似危急的事情讓你不得不在那邊停車,我想這樣的理由應該會受到大家的同意吧,至少有比例的同意吧,所以若是你違規只為了吃飯然後去找漏洞說警察是否違法我覺得也不用這樣了(但是其實國外是可以這樣的,例如違法蒐證就算是罪證成立也會翻盤)但就如同網友說的可能是民眾檢舉然後警察拍照而已

a-hwei518 wrote:
主題:警察拍照用民眾名義檢舉可以?

今天收到6月多紅線停車的罰單....
當時臨停在公園旁邊吃便當...
想說這邊人煙稀少沒車經過又有樹遮陰...
吃完便當就離開了...停差不多20分鐘...
今天8/4 收到罰單
想請問的是
當時再吃便當有看到遠遠有警察在拍前面的車子,
可是警察 並未 走到我前面拍照而且 我人在車子上...附近又人煙稀少...
所以不以為意,結果 今天收到罰單
想請教的是
1.明明是警察 拍照 ,罰單寄來上面舉發 寫 民眾,這樣可以 ? 合法 ?
2.我人在車上,為何警察 檢舉不是過來開單 ?
3.警察 用設備遠距離 放大 偷拍,這種行為是 可以的 ? 因為他並沒有走到我面前 拍照...
我邊吃便當邊看他....拍前面的車,前車離我約10公尺

a-hwei518 wrote:
2016-08-04 23:50 #10
我看到你殺人...
所以我可以殺你?
你違法...
所以我可以用不合正當的方式對待你 ?

a-hwei518 wrote:
2016-08-04 23:54 #11
大哥,那邊停了20分鐘 只有 3 台車經過,一台還警車
路超寬 ...
完全沒造成任何人不便...

a-hwei518 wrote:
2016-08-04 23:56 #12
真的是不甘心,
警察 敢穿著制服 遠遠 拍照,
卻不敢用 警察 名義 開單 ...

罰得太好了!
罰單很便宜當作是停車費不就好了
不要拖走都無所謂
holyduck wrote:
警察不會那麼無聊去...(恕刪)
交通違規是沒有檢舉獎金的,另外以我個人的經驗,民眾如果打電話檢舉,警察就一定會來處理拍照舉發,而且罰單就是寫民眾舉發
所以並不是看到警察來拍照就代表警察巡邏自己舉發的,也是有可能是因為民眾來電舉發,實事是怎樣其實大眾網友都說不準,包含你自己

為何我知道,因為我住家出現檢舉達人,一堆住戶都被拍過的經驗
警察下班~~
換下制服後不是民眾嗎????

如果是為什麼不能用民眾檢舉呢???
當面開單會被砍的呀~~~~~~~
取暖失敗


北漂彰化人 wrote:
你都承認違規的事實了...(恕刪)

a-hwei518 wrote:
今天收到6月多紅線...(恕刪)


1. 違規事實!

2.你看到警察在拍其他車子就可以咬定警察拍了你的車子?

3.你可以咬定沒有民眾去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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