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身為"白黃紅牌"騎士並同為汽車駕駛人,對於部分騎士感到無言


cinnamon coffee wrote:
山路沒人孔,但卻有...(恕刪)

你...還是沒搞懂樓主要說的是什麼吧??
要不再看一下樓主文章?.........
現在不是閃不閃的問題
而是樓主對前車一下左一下右有意見而已
我的見解是不管前車是一下左還右
都在車道上
我後車就保持距離就好

小弟騎白牌也是騎在慢車道中間
目前是沒被按過喇叭啦
(可能因為"不慢"的關係)
但是蠻常遇到想右轉的汽車
跨線壓過來
也是只能嘆一口氣煞車讓他過

而相對的,小弟開車時
也常遇到騎20~30
在路上游來游去的機車
這時,小弟也是只能嘆一口氣
在後面看看他到底想玩哪招
看狀況往快車道切再超掉

在台灣要上路是種修行
一急就輸了

Ryunosuke wrote:
B車眼裡,說不定就是所謂的逼車...(恕刪)

一般雙線道超車遇B車狀況兩個做法...
一是方向燈須閃久一點善意告知,二是外側超完車閃警示燈一下,
另一個可檢舉缺德龜車,條文如下:

第四十七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超車)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車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道路
施工地段超車。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也說一下兩輪傲慢經驗 台14線我A車不算慢的順順開 突然B重車迅速騎至我前方後又順順的騎(前方無車) 之後陸續多台重車三三兩兩超過我後B重車就跟上消失 這樣騎兩輪的是很跩
台灣的山路幾乎都是雙黃線居多.就算有短暫的可以超車的虛線.也要剛好對向沒有車經過才能正常合法超車.我開車也騎大型重機.所以我知道大型重機的馬力與速度.只要在山路上看到有重機接近我車時.很自然地將車盡量靠右並打雙黃燈.讓重機騎士盡快由我左側超車.看到每位超車的騎士會有禮貌的舉手回禮.就會欣慰的目送騎士平安離去.每次看到前車當有重機跟在車後.依然自顧自的、合法"行駛.我不能說汽車駕駛不對.但懸殊的馬力.只要打個方向燈.稍微右切一下方向盤.只有約2~3秒的時間.又可以繼續自顧自的行駛在車道上.利人又利己.會有那麼困難嗎?
回文眾多恕無法一一回覆

但我要強調的事,先不提超車跟超速問題。

1.車道分割的可行性,在此不論車種,車種僅表示行使車道分割

之可行性,如同車道,一汽車配一機車容易,兩台汽車相對困難

假使不認同可以車道分割,那無需討論,因為沒有後續問題。

2.如可行駛車道分割,問題來了,當我開車主張使用車道分割時

如情境所表示,我很可能會被自己騎很邊的機車認定為我逼他車

,換個立場,如果機車對汽車採取車道分割呢??

先不提一定是紅黃牌,安全起見,機車不要刻意騎太偏,自然

不會有這問題,除非汽車駕駛硬逼機車到很靠路邊的狀況,

但如果今天,機車自己騎很靠邊,汽車覺得有空間所以靠上來

卻有可能被當作逼車,顯然有些無言。就如同,機車自己覺得

可以鑽因為空間夠,那汽車空間夠,為何不能靠近??為何靠近

很可能會被認為是逼車??

所以一方面我也想了解,對於認同行使車道分割的人,自己騎車

遇到這樣的狀況,會覺得是汽車逼車,還是認同對方正常行使

車道分割。

此外,會特別說大重,是因為大重又時常被當作"汽車"來看待

同時此次我遇到的案例,正好是黃牌機車。而我騎自己的大重

時,我也不會這樣騎很偏。
家有愛貓初成長 http://rnsk.hopto.org/blog/

Ryunosuke wrote:
大重路權,一直都是...(恕刪)


你都說他是汽車了!

汽車左右有空間讓你這樣擠嗎?
機車會靠往外側,純粹就是怕被後面的汽車按喇叭,逼車而已

這也頗為無奈

如果大家能多點同理心,為彼此多設想就好了

Ryunosuke wrote:
回文眾多恕無法一一回...(恕刪)

大大知不知道超車的規定 左右必須間隔超過0.5公尺以上
在台灣沒有車道分割這種名詞 就是鑽車縫

但一般汽機車不會剛好開在車道的最左或最右邊 計算車道寬度後 留下的左右兩邊空間 就差不多剩下0.5公尺而已
有些山路更窄

怎麼可能還有合法鑽車縫超車的機會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當B車在外側, 空間許可要超車
請打方向燈表示啊......或是閃一下燈這樣
對方才知道你要超車而不是逼車
喵~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