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都沒有網路大力連署...絕對路權XD

WINGWARCOM wrote:
再提倡路權前,還是先做好尊重他人的路權,如此才合情理

這位兄台,你說這句話不是等於自打嘴巴又自相矛盾嗎?很多"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車禍事件,不就是因為不尊重,且不在意別人所擁有的路權而造成的嗎?至於所謂的路權,除了要求別人重視你的路權外,還包含本身須尊重其他人所享有的路權才對。提倡路權和尊重路權基本上是一體的;閣下對於路權宣示的觀念,是否有些狹隘了點?
livevil wrote:
前一陣子新聞還有在報...(恕刪)

我的想法比較極端一點
這種未行斑馬線或是闖紅燈出來被撞死的
比照和闖平交道被撞死一樣.......

駕駛完全免責...........


而且死者理應承擔對方的一切損失(成為負債)

不是因為我煞的住就一定要煞
我相信在台灣這種道德水準之下
只有用最嚴苛的法律
才能讓人民乖乖守規矩

讓人民知道何謂馬路如虎口阿XD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神戶齊 wrote:
我的想法比較極端一點...(恕刪)

絕對路權的觀念是好的,但實務上我認為問題會很多,
如果絕對路權過於極端,那有沒有可能會變成合法殺人的狀況,
我老早就想幹掉某人了,我就開車跟在他後面,只要他違規我就撞死他,
這樣我會有罪嗎?因為絕對路權,也許我沒事;
又如果紅綠燈故障的狀況發生的話,
因為燈故障你把人撞死了,那你有罪嗎?
也許無罪,受害者家屬說不定也可以提起國家賠償,
可是人已經死了,這樣你會安心嗎?
那如果在這兩個狀況中加上應注意而未注意條款,那結果會如何?
絕對路權我認為應該要建立在完整的法規以及駕駛道德教育上,
但在現在看起來似乎是遙不可及的,
如果沒發生事故,是不會有什麼路權糾紛,
所以有路權的爭議一定是在發生事故後,所以大家應該都要有路權的觀念,
一方面避免事故,一方面也可以保障自己。

神戶齊 wrote:
我的想法比較極端一點...(恕刪)

而且死者理應承擔對方的一切損失(成為負債)

人都死了怎麼陪啊?
我再分享一個小故事!

前陣子去日本玩,住在富士山下的河口湖的飯店。

飯店離湖邊只隔著一個雙向單線道。

要穿越馬路可說是輕而易舉。

但是...

在我要離開飯店要去湖邊時,飯店人員千交代萬交代叫我們一定要走斑馬線!!!

我就問帶我們的導遊,導遊就告訴了我們...

原來是,之前有一個台灣人,因為沒有走斑馬線,被急駛而來的汽車撞個正著!

當場死亡!!!

判決的結果是,死者的家屬必須負擔汽車的損害,在加上零碎的賠償!

汽車駕駛人則是完全無罪!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當你認為理所當然、無所謂的事,在別的國家卻是能讓你致命的關鍵!

身為台灣人,看過太多"無所謂"的人!

但你有沒有想過,你的無所謂,會造成別人,甚至自己的生命財產的損失!?

醒醒吧! 各位! 做個守規矩的駕駛人、用路人。

別再沉淪了~

讓我們成為一個先進國家吧!!!


IVERSON7172 wrote:
我再分享一個小故事!...(恕刪)


一個聽說的案例,是乎不是很有說服力.

一個外國人因為不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意外,被當地法院判決違法應當負賠償責任.
看起來很合理,畢竟不是該國國民,也不了解當地法律,因此出國還是乖乖的比較好.

如果當時發生事故的是一個當地人,不知作何判決?
另外,那名駕駛有沒有閃避或是煞車的作為?

撞到人不用負責,叫先進國家嗎?
先進國家應該是大家都有大眾運輸工具可搭乘,幾乎沒有交通意外吧.

絕對只在於理想之中,現實是要考慮很多複雜因素的.
WINGWARCOM wrote:
一個聽說的案例,是乎...如果當時發生事故的是一個當地人,不知作何判決?
(恕刪)


別把人家法院想的這樣不堪,我想如果是當地人判決是一樣的
如果這樣想的話,那是民族主義作崇的想法...

雖然我們國家法官也好不到那,至少在判決時,我相信沒有先看對方是那國人再來決定如何判的吧?
WINGWARCOM wrote:
一個聽說的案例,是乎...(恕刪)


小的講這個故事的原意是:

希望大家別因為自己任意的行為,造成別人,甚至自己的傷害!

尊重別人的用路權,也尊重自己的道德觀念。

如此而已。
WINGWARCOM wrote:
撞到人不用負責,叫先進國家嗎?
先進國家應該是大家都有大眾運輸工具可搭乘,幾乎沒有交通意外吧....(恕刪)


你想太多了,不是先進國家就大家都有大眾運輸工具可搭乘.
更多人都是開車的.只有去過歐美那種先進國家的人才知道.
住的離城市比較遠的,可能買個吃個都要2,3個小時(以時速100km/h來算)
而且他們法律是理法情.撞到人如果不是你的錯就不用負責.
沒有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有沒有閃避或是有沒有煞車等問題.

tansywen wrote:
人都死了怎麼陪啊?...(恕刪)

死者還有保險金和子女等各種資產.
WINGWARCOM wrote:汽車沒注意到機車真的沒有責任嗎?


在這個案例中,根本是「反應不及」,而且基於信賴原則,該機車根本就不該左轉
至於責任歸屬,那應該不是我們在這裡能討論出來的

WINGWARCOM wrote:綠燈亮就能一直直行嗎?


綠燈亮機車就能在直行右轉道直接左轉嗎?
綠燈了汽車在直行道往前直行有錯嗎?

WINGWARCOM wrote:有路權就有權利衝撞他人嗎?


單以這句話,當然是沒權利
但以該案例而言,沒路權就有權利衝出來給人撞嗎?

WINGWARCOM wrote:請多為他人著想...


這句話的確很適合送給那位機車騎士

WINGWARCOM wrote:開車是很費神的,
注意力不好就別開了.


機車是很靈活的,不守法規愛亂鑽就別騎了

WINGWARCOM wrote:
題外話:
那位義交只是想勸合吧.
上法院對大家都沒好處(那是有錢人的遊戲).


上法院當然沒好處,但對於那種自己沒路權違規在先又死纏爛打歇斯底里的傢伙

若有法規能給他一點教訓,小弟覺得這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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