汎古實業 wrote:
樓主真的很不可取.

對方汽車是違規跨越雙黃線,
而樓主是看到逆向來車硬是不讓......
其實當下機車靠右的話,交通順暢皆大歡喜,事後你要檢舉還是可以檢舉.

樓主的過失比那台汽車還大一點.

如果對方車上有緊急病患,你就造業了.....(恕刪)


說的不錯
但就是有你這樣的人 違規方認為別人會讓才那麼的無法無天


樓主的車少了兩個輪子所以才會被檢討
四輪大爺違規又怎樣? 機車還不讓開想被撞嗎
看到一些人的回文真的覺得這個社會病的不輕
難怪交通一直這麼亂
永遠只想著自己方便就好,作對的事還會被說成是做錯

817萬人在繼續執迷不悟,台灣終將淪陷。
請勿杜撰。

汎古實業 wrote:
樓主的過失比那台汽車還大一點.
你侵犯了我的路權,我還要讓你
這叫皆大歡喜!??
jajaj0607 wrote:
同樣的情況在這個案例...(恕刪)


太恐怖了,原來這樣會犯強制罪唷
我先交代家人幫我在家收傳票
un3354 wrote:
如果是我,腦子傻了,...(恕刪)


唉喲,行車記錄器爛,要速度慢到快停車的程度才能錄清楚車牌呀
Azraek wrote:
樓主的車少了兩個輪子...(恕刪)


可惡,大家一起連署要求政府補助機車後輪加裝左右輔助輪,這樣大家輪子數就一樣了

而且過彎也不會雷殘了
禮讓是種美德.....

但只限於雙方在無任何違規下互相禮讓

連對方違規你都要讓的話,那跟一昧的討好奧客的主管老闆有啥兩樣?

只能說除了沒擔當沒肩膀來形容這款人類而已

適時的糾正也是必要的,即使對方蠻橫不講理,那就請警察來跟他好好講道理就好了 ....
讓是好事情,像我騎車開車轉彎一定會讓直行車先行

鋼杯 wrote:
換作是我的話,我會讓,爸媽從小教過"讓"是一種修養
馬路大家用,我不相信樓主開車沒越雙黃線過
讓一讓交通多順暢,警廣常在講.


不過違規逆向的要我讓?不要違規交通就會順暢了好嗎,倒果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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