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有糾紛,遇到機車騎士獅子大開口

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是常用的一句話~~~
這是給第二台車的名言~

再來~
不是有人有錄影~
是否看到後車撞前車
以做證據~(取的錄影檔)

後車撞前車~但沒有撞到人

簡單~要賠可以(調解上法院不服上訴)
但走法律途徑~(跟他耗時間)
且請第三方車場(你信任的車場座處理)

後方車輛是否有詐財嫌移~~~
















我前兩天發生車禍 自己撞上前方的車
我自己叫料修了7千 這種給店家修也大概就14000左右 我沒破大燈 破了再加3000
如果沒傷到機車骨架 125也就12000上下 給你兩萬好了
四萬多明顯是敲盤子
但這次事件 他撞車跟你有什麼關係
應該是打人的司機吧
他自己在陸上被車撞 與你幾乎沒什麼關係
而且你還是被害人


澎湖宋仲基 wrote:
上個月六號,騎車回家...(恕刪)


有一種人以為可以先告先贏
安全距離就是為了避免突發狀況
對方可能沒保持安距
先說你錯,就沒他的事
你真的被唬了

第二台車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去給他說:歡迎你去告過失傷害,我同步告你污告!
(但你告他污告很可能不會成立,但很可能會唬到他,讓他感受到他提告的風險 XD)
他告過失傷害告不贏的,因為跟你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你跟他距離一個車道的距離,你沒有侵入他的車道),反而他很可能會吃上一張罰單...未保持安全距離600塊 XDDD
我個人是覺的你贏面很大...
先講被推打的事,有人錄到就算只有一小部分,只要人事時地(不用到物)都吻合
基本上就是成立的,傷害,恐嚇成不成立不知道,但絕對是車禍的主因

追撞部份更不用說了
第一台車都停的下來,代表有合理的緩衝空間可供使用
第二台車追撞了,應該說是推撞了,那第二台車呵呵..不用理他,他要求償的對像應該是上述主因
雖然你不太可能100%無責,但他不能只對你一個求償,要就是一起(二個都是原因)要就是都不要
那就留給狗咬狗吧,你就堅持你是(被推擠)到雙黃線上,且第一台車(有停下),
我猜分配為70%未保持安距+25%推擠的人+5%你不應該站在那
假設以上成立

那以他償50000(整數來算)*0.05=就算你被告輸了最多就是2500~5000元
不要怕麻煩,就跟他玩吧,法官也會覺的煩的
老實說 頂多是過失傷害

這種東西怕什麼?不知道樓主是在怕什麼?

這種不見得有案底的東西 就算有案底詢問原因也沒人會在意的東西

真的成立也只是罰金 甚至緩刑

真的不用怕法院 這個不會對你人生留下什麼污點



我朋友就在區調解會上班啦 這種獅子大開口的例子聽說了很多

真的不用怕 價格談不攏就上法院


再來 有疑問真的可以去調解會法律諮詢

鄉鎮市公所 或是區公所 都有調解委員會的法律諮詢 免費的

尤其是調解會每個律師都是交通事故的箇中好手

真的建議你直接殺去問

律師都會給你好的建議 漢語對方周旋的招數

你的權利你的資源 為何不使用呢???
主因
計程車司機未兩段式開車門,而引起的行車糾紛

次因
肇事者持球棒"恐嚇威脅"並將受害人推移至車道上,受害人基於基本做人處世原則「遠離危險」退至道路中央雙黃線上

其因
肇事者在車道上咆哮,以導致其他用路人處於危險之中
機車騎士A路上有行人見狀減速煞停,機車騎士B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未注意前方路況,導致追撞機車A與肇事者

你要保留
1.肇事者拿球棒的影片
2.目擊者錄下的影片

調解時恐嚇威脅的部分你有簽下任何和解書嗎?
有的話必須要看一下,並去調解會拿資料
3.調解委員會的影片(一定會有錄音錄影檔)

如果沒寫和解書,就直接提告

警察、檢察官、法官都中立的
鬼島的司法很奇特,任何人皆有罪,再去分攤比例誰多誰少

別擔心太多
好好準備資料,做好萬全的準備
對於恐嚇威脅記得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嚇到都腿軟差點被車撞(馬路中央)、好幾天都無法正常入眠
不多不少一百萬,最後由法官定奪賠償金吧
爽領年終大紅包
紀錄一下~
追蹤後續!

這機車也太機車了~
澎湖宋仲基 wrote:
上個月六號,騎車回...(恕刪)

沒保險嗎??

而且42000快可以買一台了,如果傷這樣還可以騎,而且警察可以調通話吧
他先說幾千後說幾萬是不是要先交代
在說沒保持安全距離是他家的事
學生是嗎? 請求學校或法律扶助一下吧

樓上很多人都給見解~ 只要理清事故前因後果

再來就是需要懂法律的有力人士去運作就對了

找資源吧 學校法扶都可以咨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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