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樓主報警!
報警是保障雙方基本的權益的作為,否則你怎知私下和解後對方事後告你肇事逃逸,屆時你甚至違法舉證對方酒駕
請報警處裡,別急著簽和解,和解簽了,表示之後若要調解自己來,舉證都是樓主自己要想辦法申請調道路監視器.
筆錄不用急,慢慢一個字一個字看, 例如:"巷子口"跟"巷子裡"就有差異, 心慌就要求等一下等心平氣和再做筆錄簽名.
圖畫的有差異就要求改, 筆錄有沒寫到的,就堅持要加進去,

法律談的是遊戲規則,有時不是"感覺上"或"認知上",意外事故釐清的是咎責上雙方所佔的比重多寡.
主張你自己得權益其實是憲法賦予你的.

發生事故除了"優先救人"之外, 其它該處理的就小心謹慎處理,出門手機一定要帶可拍照,到車裡發現忘記拿手機就回身去拿,
所謂的急事慢辦.

熊小 wrote:
前幾天小弟跟人發生...(恕刪)


樓主的堅持是對的,姑且不論報警後才能進行保險理賠的申請
光是叫警察來搞不好就是救了對方一命(或是救了其他用路人)
天曉得這種蒲嚨貢離開這現場之後又在哪邊跟誰發生啥狀況....

所以請警察杯杯來處理真的是明智之舉~
知道是酒駕,就算沒車禍也該檢舉(先不討論如何證明,單純討論心態)
更何況發生車禍,不要客氣,檢舉他是在救大家

熊小 wrote:
前幾天小弟跟人發生小...(恕刪)

jackiechiu wrote:
今天你不弄死牠,明天牠就撞 人!


想說講這樣好像不太好, 但還是有人講.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酒駕者 對所有用路人根本就沒有同理心

你跟他講什麼同理心?

今天你對他有同理心,就是對即將出現的被害者沒同理心。

熊小 wrote:
前幾天小弟跟人發生小...(恕刪)


你管路人怎麼說,照正常程序車禍報警才有保障
你叫路人住嘴很簡單
叫他們把錢先拿出來賠你
扯到要出錢的時候就不會在那麼講話了
支持報警,小弟我之前也是一樣被酒駕撞到引擎蓋變形,對方哭哭哀求並允諾會賠新的引擎蓋而作罷,結果出爾反爾只願意賠兩千。
直接報警,路人的話不用理會,怕被罰就不要喝了酒還開車,要是撞的是機車或行人,受傷或出人命誰要跟受害家屬同理心,酒駕就該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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