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噹•馬汀 wrote:搭版順便問一下假設後座兩側都有汽座...還能堅持從右側開關門嗎? 理論上當然是右側開門,才不會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為了自己方便影響到他人,自然得負可能的損害責任。什麼樹木、電線杆、分隔島,這些固定物沒有影響到用路人。路邊停車開左側門,也是有責任要注意是否造成妨礙。
mastero.tw wrote:被停在路邊從左後車門外面往車內要抱小孩的車輛車門撞到之責任歸屬?...(恕刪) 一動一靜、一主動一被動...標題是:"被停在路邊從左後車門外面往車內要抱小孩的車輛車門撞到之責任歸屬?"還是"撞到停在路邊從左後車門外面往車內要抱小孩的車輛車門之責任歸屬?"恰當??
lcm3647 wrote:理論上當然是右側開門,才不會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為了自己方便影響到他人,自然得負可能的損害責任。什麼樹木、電線杆、分隔島,這些固定物沒有影響到用路人。路邊停車開左側門,也是有責任要注意是否造成妨礙。 理論上大家都知道,可以右側開門自然沒必要左側開門但是實際情況上呢?? 很多停車格都是靠邊靠牆之類的畫法...只能打著閃黃燈,快速動作並隨時注意後方車輛了
我可以現在小朋友3歲了 叫他自己下來然後自己在右車門接就好了....以前小的時候 就是我從右邊上去抱他下來 麻煩是麻煩 但我寧選麻煩不選危險....銀噹•馬汀 wrote:搭版順便問一下假設...(恕刪)
感謝分享 遇到這情形 我可能會考慮先暫時閃雙黃在格子外放小朋友(內人會接)當然 這樣暫停在格子外 佔據車道的範圍更多點 但我認為這樣目標顯著後方車直接撞上來的機率該小一點-----不過萬一運氣不好 也有可能被檢舉吃紅單就是了jason 567 wrote:這條延壽街,我常去...(恕刪)
yanyu_911 wrote:你有詳讀這判決書內文...(恕刪) 案例判決左側開車門付全責內容我看了兩遍,發生地點是在我家附近,其實狀況都是左側開門,案例是左前門,我的情況是左後門,法規好像規定除單行道以外,都需要從右側上車。不論如何,建議大家還是右側上車,不要為了一時方便,造成人員傷亡。。。
mastero.tw wrote:影片上可以從旁邊摩托車及我車經過距離估算,在接近事故地點前,我與摩托車車距約8-10公尺(恕刪) 這是撞上前一刻,怎麼看不過一個停車格的長度。停車格不太可能有8~10公尺,大多數車輛都介於4.4~4.7M。而行車紀錄器有廣角還會讓視覺看起來更遠...你目測這張圖看起來可以塞下兩台車嗎?對方這樣開門很瞎,你的車速和跟車距離也差不多糟糕。相同位置如果不是一個打開的車門,而是一台機車或一個人你也是會撞下去吧?該慶幸的是沒有撞到人,都只有車損而已....<建議大家開車還是不要緊貼前車,讓自己反應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