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公車被撞告不成還要賠償


Latios_JP wrote:
台中一名劉姓婦人,...(恕刪)


亂切車道三寶無誤
這個阿桑好加在遇到貨車速度不快. 如果是像去年文心路那位護士我看就 88 了. 他應該心存感激好險人活著. 平安就好了. 前面公車已經在打方向燈要走了. 他還是要搶快切出. 真不知道是做甚麼大事業. 這麼趕? 連命都不想要了. 很多屁孩開車騎車都是一樣. 趕!趕!趕!. 越趕越急就越容易出車禍. 因為沒有辦法靜下心來先看看周遭的路況. 這是我認知的車禍最大原因.

imgood wrote:
亂切車道三寶無誤...(恕刪)



+1
這狀況最笨的方式不是剎車就好,等一下花不到幾秒的時間!!

三寶無誤!!!!

傲笑憐 wrote:
非公車暫停那邊,就...(恕刪)


我指的是:如果像是單純「非紅線」合法臨停,不是公車停靠區也非並排停車...
只要機車騎士因前方路邊有靜止不動的車輛而變換車道發生事故...
機車騎士就會想盡一切辦法拖其他人下水,而不是檢討自己不當變換車道...
不管開車騎車,正確的防衛駕駛的觀念一定要養成,
多一分小心,少一分危害,
不管是傷害到自己,或是別人,或是疼惜你的家人,
從天龍國搬來台中豐原六年了,
還是習慣出巷口先減慢速度停一下,
就算我是綠燈也不敢貿然地衝出去,
因為已經被嚇太多次了,按喇叭或是幹譙也沒用,
三寶是聽不進去的,被擊落了倒楣的是自己,
三寶敢死隊還是沒在怕的!
所以,養成防衛駕駛的習慣,
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ian1970 wrote:
機車騎士就會想盡一切辦法拖其他人下水,而不是檢討自己不當變換車道...(恕刪)


不當變換車道是違規,並排停車也是違規

本案貨車處在"不能注意"的位置,如果"能注意",那也是有責

檢討自己並不代表就不能主張自己的權利
(我雖然無故在路上問候你18代女性親屬,並不代表你能用拳頭幫你的女性親屬討公道)

有錯的,還是該付出代價~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為何沒辦法切還要硬切閃公車
不會等公車開動嗎?
還是是超人要趕著拯救世界???
No rest, NO mercy, No matter what
有公車擋在前方
不能成為不看車就變換車道理由

一樣的道理
有違規車違停
也不能成為不看車就變換車道的理由
他違規是違規
會因為閃「禁止不動」的車而肇事
不是三寶還是什麼?

一樣的東西在某些人卻不同結果

更扯的是一個案例
一台轎車停在公車停靠區最前方
公車上下乘客
後方大卡車正常變換車道
一台機車騎士從後方「追撞」大卡車右後輪

離譜的是轎車竟有有刑責
Sammama wrote:
有公車擋在前方
不能成為不看車就變換車道理由

一樣的道理
有違規車違停
也不能成為不看車就變換車道的理由
他違規是違規
會因為閃「禁止不動」的車而肇事
不是三寶還是什麼?

一樣的東西在某些人卻不同結果

更扯的是一個案例
一台轎車停在公車停靠區最前方
公車上下乘客
後方大卡車正常變換車道
一台機車騎士從後方「追撞」大卡車右後輪

離譜的是轎車竟有有刑責


又再開始自以為論點了,

現在不只是檢討檢舉人行為,連被害人也要檢討,

公車停靠站跟路邊違停也能拿來對比,果真是高人,

你所謂更扯的案例,要不要先把發生事故的原由完整PO出來再來評論扯不扯,

什麼叫轎車停在停靠區最前方?停的最前方是在停靠區內?

老是在為違停找藉口,實在是不得不讓人連想,你是不是常違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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