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也不認同改燈,但我不會指說垃圾車
高速公路感受到沒那麼深,頂多就是忍受一下白目車的後霧燈,立馬超車就解脫了,而這種垃圾車我要忍受一分鐘而且不能直視!!


ares59 wrote:
歡迎來到台灣。樓主千...(恕刪)
當晚上在等紅綠燈時(超過90秒),因為對面改燈的原因,我們這群騎摩托車的人只能閉眼或轉頭,甚至有人拿手遮眼耶!!
這不是垃圾車什麼才是垃圾車!!這樣說只是剛好而已!!
chou3972 wrote:
個人也不認同改燈,但...(恕刪)
網路永遠只能是嘴炮,現實生活中你出頭了我就挺你
icchenk wrote:
當晚上在等紅綠燈時(...(恕刪)
對象就遠燈照回去,同向很難檢舉,只能在後面用遠燈照回去或是跟著檢舉違規,通常改燈或開遠燈的違規或是其他改裝的機率很高
有次碰到一輛機車改LED還開遠燈,跟監理所檢舉就回覆無法確認是否改LED,但監理所幫我找到他有加裝牌照框所以請他臨時驗車,沿路其他違規送警察局也都有開單

oyc4388 wrote:
對象就遠燈照回去,...(恕刪)


牌照框我也檢舉過,但是失敗...

看來不同處理人員也是有不同的標準。




tony046074 wrote:
牌照框我也檢舉過,但...(恕刪)


黃色跟白色以外的牌照燈應該是可以檢舉

icchenk wrote:
直接看到這強光真的...(恕刪)


所以,為什麼開車在路上,一定要開燈??
看的到路,就不應該開燈啊!!
現在我只要在路上看到開燈的,我一定都檢舉
尤其是進口車!!
檢舉不完,真的

等到會車時閃他兩下超車燈平撫心情
icchenk wrote:
我已經想到用什麼燈回...(恕刪)



不好吧。
雷射筆,比起改裝燈具更惡劣。
而且這種高功率雷射筆會造成傷害。
這可不是繳罰單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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