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頭遊行,才能讓政府對酒駕問題有感覺

想太多了,官員又不是瞎了,怎麼不知道罰的太輕,是不改而已,因為衝擊到他們自身利益啊

等那天看官員的兒女或是法官的兒女被撞了,再看他們是不是這麼大肚,有教化的機會...
台灣的法治,根本就是建立在一個極度脆弱的執法上面
看看台灣的警政署、法務部、法官....等等
真的可悲至極!
誰叫你們一般百姓窮,買不起安全的進口車保護自己

酒駕犯都可以當行政院發言人了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政府對酒駕的態度

你還在期待政府!?

RentHA wrote:

故意殺死人,只要有...(恕刪)


酒駕撞死人不是故意的?
那明知喝酒不能開車,那還開車是不是故意?
個人覺得這就跟鄭捷很像,拿刀隨機亂砍人,車就跟刀一樣是兇器!
既然鄭捷都能判死型,這種應該也要才對!
還有沒收全部財產,賠償被害人,沒財產的追至三等親!
這樣以後誰敢酒駕?
你們要自立自強啊 素質這麼差還怪政府執法不彰
樓上的各位是還沒看新聞嗎?

嚴懲酒駕致死 法務部擬朝故意殺人罪修法
https://tw.news.yahoo.com/%E5%9A%B4%E6%87%B2%E9%85%92%E9%A7%95%E8%87%B4%E6%AD%BB-%E6%B3%95%E5%8B%99%E9%83%A8%E6%93%AC%E6%9C%9D%E6%95%85%E6%84%8F%E6%AE%BA%E4%BA%BA%E7%BD%AA%E4%BF%AE%E6%B3%95-024621824.html

酒駕難容 蘇嘉全:立法院新會期優先審議法案嚴懲嚇阻
https://tw.news.yahoo.com/%E9%85%92%E9%A7%95%E9%9B%A3%E5%AE%B9-%E8%98%87%E5%98%89%E5%85%A8%EF%BC%9A%E6%96%B0%E6%9C%83%E6%9C%9F%E5%84%AA%E5%85%88%E5%AF%A9%E8%AD%B0%E6%93%AC%E5%9A%B4%E6%87%B2%E5%9A%87%E9%98%BB-021714747.html

江啟臣表示,他已草擬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草案,對酒駕肇事造成死傷者,增列死刑、無期徒刑等法定刑,讓法官對於惡性重大者有更大的裁判空間。
立委賴瑞隆也提案,若10年內再犯酒駕,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二,該案目前已一讀付委待委員會審查。立委邱志偉則提案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酒駕拒測罰款由9萬提高至20萬元,吊銷駕照不得考領管制期,從3年延長到5年。
kentchan wrote:
樓上的各位是還沒看...(恕刪)


這不痛不癢

20萬他還是照喝照開,死人再說,警察酒測臨檢還是得追一堆拒檢逃逸的,
警察追的要死要活,法官又給他多少錢交保,那是有用?

酒測超過標準,抓就是100-200萬+關1年,或者鞭刑,刑期、鞭刑不得易科罰金,
並吊銷駕照3年,不定期抽查行蹤,抓到無照駕駛,再關,這樣才有效。

如果有勞改營,應該會更讚

新車也應該追加酒測啟動裝置,發動要先吹氣通過簡易酒測才能發動
kentchan wrote:
樓上的各位是還沒看...(恕刪)
不痛不癢!
酒駕的殺人工具是車子.限制車子的部分權力才有嚇阻作用
例如..酒駕者扣牌時間過後.給該車輛一面特殊顏色的大牌行駛2年.2年期間市區加強該顏色大牌臨檢.2年期間禁止行駛快速道路.高速公路..ETC這麼先進的設備都不會利用

開車的人最怕就是該車輛被禁止上快速道路.高速公路..等於沒有腳!
台灣人死愛面子.出門被朋友看到是酒駕大牌.面子都沒了
kentchan wrote:
樓上的各位是還沒看...(恕刪)


沒看新聞??那你知道之前連屬以壓倒性人數贊成要求鞭刑時
政府怎麼說的??(說[要保障酒駕肇事者的人權])

我還記得那時是
近年二輪路權運動(紅牌上國道跟取消強制待轉)最高峰的時候
面對酒駕說要保障人權,不能禁止他們喝酒上路,反正千錯萬錯都是死人的錯

面對機車族就是說開放就會血流成河、屍橫遍野
依規定行駛被逼車、被撞死活該死好,依規定待轉被警察拉下車活該死好
種種行為都間接說明政府認為酒駕都比騎機車安全

甚至去年初空汙法,機車族上凱道抗議,政府有理會嗎??
結果還不是一樣只能選票教訓,上一次地方選舉結果
民進黨除了台南險勝(所以展哥前幾天又囂張了)
唯一贏的桃園剛好就是有聽進聲音去解禁強制待轉這一條規定
其他縣市通通輸得一蹋糊塗,甚至連台中本來是買電動機車才補助
到最後選情急了才放寬說買燃油機車也有補助(雖然民進黨在台中還是輸)


說這麼多,與其上街抗議,不如好好愛惜手上那一張2020的選票
台灣有一項拒絕酒測可以吊照罰款的恐龍法條, 這根本是"某些人士"藉機開脫酒駕/公共危險罪名的後門;
應該要修改為 : "只要駕車上路, 就有接受酒測的義務 , 且不得拒絕"。

另外就是再加一條 "酒駕一律先拘留數日,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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