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不是故意闖紅燈被拍了可以去申訴嗎?

當然可以申訴,我相信很多酒駕殺人犯也不是故意的。
這個是有趣的案例,所以我查了一下。我建議以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不當來處理。
所以可以看一下申訴單位,
https://www.tad.ntpc.gov.tw/popupnews.aspx?entry=101&type=13

交通事件裁決處只管,用路人有無守規則,不管設置是否適當。如要主張號誌設置不當,應到交通管制工程科/處。

所以應舉證號誌設計不良之理由申訴之。
申訴理由應該是號誌設置不當,而不是視力障礙,有視力障礙的人根本就該吊銷駕照了!
我是覺得申訴看看吧
雖然應該不會過
畢竟旁邊的告示牌寫得很清楚了
=廢柴上的風霜菇=
如果我凌晨第一次去那邊,可能也會不小心越線或直接過去

不過申訴是每個人都能做的,怎麼會想上來問...?

上來問想都不用想...只會被砲轟..

網路上騎機車就算凌晨3點越線0.00001公分都會被罵駕照是用雞腿換的

行人走斑馬線或騎樓就算因為人多或騎樓被擋住,超出斑馬線或踏到馬路上一樣是罪不可赦...

回正題,我是覺得申訴機會不大,當學個教訓就好........
sherlock_C wrote:
https://ww...(恕刪)


這種可申訴的通常是
禮讓執勤的警車、救護車、消防車
之前太多人怕被拍都不想讓

因為這樣被拍的還要自己舉證
我也要去申訴司法不公
為什麼那些大老闆這麼有錢
而我卻這麼沒錢
闖紅燈就闖紅燈,還有分故意跟非故意,真是笑死人!
自行擬定公文
已經附上現場照片
去文各地的交通大隊(副本)與交通事件裁決所(正本)進行申訴
在下曾有申訴成功的經驗
地點在永和
因為警方利用三叉路口街道引起交通號誌辨識困難的偏門
進行俗稱的釣魚行為
因此
在下被開了一張「闖紅燈」的紅單

之後過了幾個月
裁定不罰
當地的交通號誌
也加了一個標誌
提醒用路人

樓上與樓下那一種嘴砲行為
相當不足取
因為有些交通號誌設計上真的有一些問題
警方也很清楚
但就是不改善 拿來衝業績

入民於珠
....不是
是入民於罪
更是罪惡

申訴自己看不懂中文,牌子沒有英文
申訴字太小了
申訴牌子沒有用LED發光所以看不清楚
申訴沒有指示牌叫我去看指示牌
申訴牌子態度不好


還有什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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