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覺得些車輛被開單還會繼續停也很厲害我家附近也是有一台車常常停在人行道我都會打110來請警方來開單我有現場確認好幾次,也都有來開單但是他一個月就是可以停不下10次我大約打了快半年的110了他老兄還是一樣違停我都不知他到底是錢多,還是車子根本不是他的,罰單不是他在繳不然一個月9000的罰單費用他一點都不心痛,我也覺得厲害我家這不是高級社區,不太可能像新北市那種有錢人
請政府快立法把現行民眾認為的合法停車負面表列(沒劃線就能停)改成正面表列(有劃個綠線什麼的..才能停)既省錢 又明確--------------------------話說我個人認為路邊應一律禁止停車因為馬路是鋪來行車 不是鋪來停車的
曉得 wrote:同一地點交通違規檢舉需間隔2小時換句話說一天最多只能檢舉12次 不要誤導社會大眾.每兩小時舉發一次,這是警察才有的特權,必須警察本人到現場舉發.而且是必須針對影響交通秩序重大,且因故無法拖吊,才能實施連續舉發.一般社會大眾拍照檢舉,同一地點,同一違規行為,同一車輛,一天只能檢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