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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知道這個案例,傷害及毀損兩造會怎麼判決下來…
謝謝大家的回覆

玻璃破了當下沒發現是因為我就下車去看對方有沒有怎樣了
裂痕是長長的一條,無法修補了
整面換新花了6000元


原則上我自己有錯在先
目前這部分我會自行吸收了

但如果對方對保險公司理賠的部分不接受
這件事再當成籌碼來用

樓主當然要為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車禍負責,
但對方也必須為自己的失去理智而付出代價,
否則以後大家在路上不小心發生車禍,
是不是都要直接動刀動槍,先私刑伺候一番?

會建議樓主針對被打破玻璃的部份去註記(備案),
主要並不是為了提告或求償,而是保護自己,
否則就像前面有人說的,
到時連打破玻璃造成的手受傷,都要求賠償,
或是對車禍的賠償獅子大開口!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瞭解,感謝您的建議 :)

Mystique Hsiao wrote:
樓主當然要為自己的疏...(恕刪)
Seanblood wrote:
事情是這樣,昨天我...(恕刪)


你可以騎機車載著家人,然後讓對方開車撞你們,
然後你再把他的擋風玻璃敲裂,就扯平了亂一下

回正題,車子壞損出險就解決了,你還想抓這點去告他,你不是捉死嗎?

對方可對你可是刑事的過失傷害,你頂多是民事毀損,
除非你零肇責,不然怎麼玩你都要輸到脫褲的
看過一個事故
開車的不知在幹嘛
把騎機車載兩個國小的媽媽
撞昏在馬路上動也不動
兩個小朋友嚇的號啕大哭
一直叫媽媽
讓人非常難過

Seanblood wrote:
事情是這樣,昨天我...撞到後對方立刻衝過來用手重擊我的擋風玻璃叫我下車
(本來他打完第一下後還想再拿安全帽打第二下,被他女兒攔住)
事後我才發現玻璃裂了,但行車記錄器有清楚拍到。(恕刪)



樓主的行車記錄器,
有拍到〝對方立刻衝過來用手重擊我的擋風玻璃〞
的前一秒無裂痕,但後一秒有裂痕嗎?

否則只〝用手重擊我的擋風玻璃〞的動作,是我不會認帳。


以和為貴吧,被撞(小孩)的人已很衰了,延生事端對你沒好處。
一碼歸一碼
另外求償就好
跟車禍無關
這是毀損罪 變成你談判籌碼
不過一般說來 手沒這麼厲害
這個人手不簡單
東西壞了了不起賠錢修好,撞到也不知道多嚴重,萬一腦震盪怎樣的,賠起來應該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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