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USA wrote:每日都可看到有些大型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幾項劣行1. 迫近緊貼前方小車屁股,一副要人讓路的樣子2. 時速超過120KM/HR 一路狂飄者也有3. 開啟車側燈光往左後側及右後側照射,影響後方車輛視線者4. 駛入內側車道逕行超車者建議交通部強制立法規定所有大車裝置行車紀錄器,紀錄大車的行車時速,只要有超速情形即開罰! 其實小弟覺得乾脆開放大車進超車道既然是「超車」開90都能超代表中線的連90都不到.....
cll2005 wrote:撞成這樣 居然沒出...(恕刪) 台灣法律又不會在意這種事情又不是死到高官反正高官出巡都有警察開道至於大車學長的開車方式上國道大概看一下你就知道為什麼出事率可以很誇張因為很多都是垃圾開車看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