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走斑馬線過馬路被撞噴飛……

IceLunar worte:
她可能以為車子會停下來讓她
忘了她是在台灣

大家都沒提到一個問題
她穿得超昏暗的又在路中間才加速衝出來
等對向的汽車大燈照到她的時候
人已經在車前了

不過汽車駕駛行經閃燈路口沒有減速還是主因
真的開太快啦~~~
kurokawa079 wrote:
用跑的就是找死...(恕刪)


車子要負完全法律責任,但行人那像過馬路的方式,實在搖頭。
左看右看,沒車!然後就衝過去!這習慣實在不好。

只希望人平安就好。
RX78NT12003 wrote:
彰化一名蔣姓女子,26...(恕刪)

無論開車的人還是行人都要注意自身與他人的安全才對。
如果,沒有看到人

通常就沒有後續 禮讓了,對吧

撞到就 負責吧,誰叫你車窗弄那麼黑 燈那麼不亮

有看到還撞到,那更要為自己經驗習慣作出的決定 負責


就行人角度

夜間 看到有車過來,有時還真難判斷對方車速

還是不要用跑的比較好 (雖然站在那 也是危險)
小黃狗的春天 wrote:
車子要負完全法律責任...(恕刪)


就是一直被教育 斑馬線行人最大
卻不管 那裡依然是馬路 仍然是要小心

有教,但是 教一半
jar4812 wrote:
現實是各縣市的行人天橋都逐一的拆除了, 因為利用率低的可憐,大家寧願與車爭道也不肯走天橋。

小弟是說把行人穿越道做成「緩速坡」仕樣
不是做成「天橋」
汽車駕駛視斑馬線為無物,害人害己
考照時禮讓行人及注意車前動態

一拿到駕照就給忘光光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8924132 wrote:

小弟是說把行人穿越...(恕刪)

不能這樣搞
這樣重機怎麼飆
你是在歧視重機族群嗎
大概除了台北市區外
都沒看到什麼人會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
我自己在外縣市讓過幾次
我都揮手讓他們 結果行人都還不敢走
我是這樣覺得啦,
很多人自以為是的躲在鍵盤後面說些缺德的事,
有沒有來世我不知道,
但是我相信現世報。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