骯髒Q4-4656,亂吐檳榔吐到我不道歉,罰$1800~ 下場真悽慘

就算機車亂鑽,
就能開車不繋安全帶和亂吐檳榔汁?
縱有前頭的行車糾紛就能將已確定的不良違規行為合理化了嗎?

樓主前頭若有違規,
任何人拍到也有權檢舉,不是嗎?
bh860314 wrote:
我倒是覺得前半段影片...(恕刪)


隱瞞甚麼? 覺得我有隱瞞你就去調監視器啊. 呵呵

能查出來我在此之前跟他有糾紛,我立刻去戶政事務所改名跟你性唷


jc121214 wrote:
檳榔渣那個試看看提告毀損罪......
...(恕刪)


毀損罪不罰過失犯

毀損罪要「不堪使用」才能成

頂多民事損害賠償去討清潔費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能查出來我在此之前跟他有糾紛,我立刻去戶政事務所改名跟你唷...(恕刪)


支持同婚,支持同婚,

棒棒互打好像挺有趣,哈哈。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棒棒互打好像挺有趣,哈哈...(恕刪)
如果"併排停車"跟"違規超車"互檢舉
會不會更有趣
大快人心,超讚
chiaye1220 wrote:
最討厭騎摩托車鑽來鑽去的...(恕刪)

Q4-4656的車主應該也跟你一樣的想法
所以才會用檳榔渣唾棄這些摩托車!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話說前幾天在路上遇到...(恕刪)


很可以
My blog : https://chujy.pixnet.net/blog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話說前幾天在路上遇到...(恕刪)


放寬心啦!!!

有檢舉就好啦,不需要上01繼續討論

就當是被鳥X滴到就好
我三年前就在01此板留言,

我在板橋,機車絕不找車位,一律停紅線(併排、斑馬線、公車區不會停)

我也準備好3萬停車基金,(板橋只會開55,可以停100次)

此基金至今居然有3萬825元,生利息一張罰單都沒有。

所以只要有心人將板橋所有紅線上的機車錄影檢舉,

就會檢舉到我,期待喔。

我基本上95%出現在有山有海的轄區,快來檢舉我喔。
看到樓主這麼做,大家就開心&放心了

這種的實在罰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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