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古不化的道路限速~~ 是誰制定的?

1.速限不定低一點
怎麼罰的到你的錢

2.管他路好開不好開
速限越低 車禍一定越少

中華民國交通部官員就是依照這兩個規則制定全台灣所有的速限
noheal wrote:
有意見的人,自己想辦法去要你區域的立委申訴,或自己當上立委


找立委說是方法,效果應該趨近於.....

自己當上立委的話,誰都一樣,環境造成腦袋想法一定改變,之後誰有那美國時間搞這些.....

所以就繼續用台灣式開法就好,然後上網繼續噴[不要違規有這麼難嗎].....
AriesKao wrote:
就老人家的交通部長啊...(恕刪)


別亂賴人喔
台灣大道40公里的慢車道
可不是最近幾年才發生的事
在中港路改名前就一直是這樣的
要誣賴也先去查查誰改的名吧
CcCManCcC wrote:
這就不知道了不過一樣...(恕刪)


全世界99.9%的道路都有速限沒錯(沒速限的也只有大家會講的德國無限速高速公路那一段而已)

而真正的重點是

一條道路的速限,是根據這條路本身定出來的

譬如又寬又直的路,當然速限可以90,而如果這條又寬又直的路在接近城鎮時,需要去降低車流速度

臺灣的作法 : 插幾隻可笑的速限標示把速限降到50,然後又會有人去說前面那段速限80,突然降到50會發生追撞事故。然後又把郊區速限80降到60,這樣就沒問題了吧! 收工!

人家的作法 : 進入城鎮前使用標線或直接把車道寬度縮小,使用圓環讓駕駛自覺降速。

看懂差異了嗎?

臺灣的交通部只會插限速,插測速照相。然後搞出一堆反人類直覺的道路設計。

人家是利用人類直覺來降低車速。在這些國家開車你會覺得很自在,因為你覺得這條路可以開多快,照著你的舒適車速來開,多半八九不離十。在台灣不是這樣,你覺得開80很輕鬆的路,得時時留意現在路段的速限是不是只有60或50。

然後人家對於某路段容易發生車禍事故,是去分析原因,是不是路權沒劃分清楚 ? 那就把路權釐清。是不是道路視線不良? 那該移樹的移樹,該增設反光鏡的就增設。如果真的是車速太快,那就思考怎麼讓駕駛人開到這裡自然就降速

臺灣呢? 這裡事故很多。 交通部 : 降低速限

交通部永遠只有一招,降限速,插測速照相,腦子跟死人一樣完全不會思考。
jim1959
罰錢沒有在嫌多的,不爽下次不要投給我們,然後大家繼續投
twdavid wrote:
沒錯,就是如此,台東...(恕刪)


台東的路就是很典型的反人類直覺

郊區路段速限60~70,還算合理(雖然大部份人可能覺得80~90也很輕鬆)

進到市區時路幅不減反增,車道從雙向雙線變雙向四線+路肩空間

這個直覺就是可以加速到100的道路設計啊! 但實際上因為進入市區,速度應該要放慢才對,於是交通部只會在進入市區前插一隻"速限50"的牌子了事。被抱怨以後就再插一隻測速照相

於是駕駛過了測速照相就繼續加速,行人過馬路常被撞,這種案例多了去了,交通部從來沒想過該怎麼解決這問題

解決有很難嗎? 進入市區前利用標線把車道視覺寬度收窄,搭配速限降低標示提醒駕駛人

市區內車道寬度縮小,多餘道路空間增設中央分隔島(種草就好,別種樹),兩側增設人行道。讓道路看起來就感覺只應該開40~50的感覺,車速自然就降了

交通部這種車道數變多車道變寬路幅變大但速限降低的反人類設計到處都是
yagami7215 wrote:
全世界99.9%的道...(恕刪)


那種路段我能想到的就是花蓮台九往台東方向,那邊限速訂得讓人有點難反應
不過降速可能是因為接近一些村落或施工吧

就北部市區來說快速道路的直線給80..彎處給60..閘道給40..大概是這樣

台灣的道路事故原因,我覺得路線原因佔比少數,除了有部分是真的設計很差讓人很難反應。
但大多使用人的心態,能衝就衝能闖就闖,閃紅燈不停,閃黃燈不降速,上班時間能搶過一個紅綠燈就是一個,非要貼著前車沒有安全車距,看到客人馬上靠邊載客(包含公車),年輕的人來說只要是有點樂趣的彎,就是加速壓車(我自己年輕也這樣)
boodykuo24 wrote:
山路給你限速15公里...(恕刪)


因為台灣從駕訓、考照、交通標誌標線設置的觀念,還停留在30-40年前⋯
現在造車工藝、執法設備早已遠進步於當年⋯
可是我們的交通規劃仍然是30-40年前留美學(抄)回來那套。
boodykuo24 wrote:
山路給你限速15公里...(恕刪)


如果所有用路人都能珍惜生命財產安全
就會自主降速
在國道自主降速到40,省道自主降速到20
如果人人都能這樣,哪怕是真的萬一發生碰撞事故
也不會有人員受到生命威脅
正所謂十次車禍九點五次快
慢,就是唯一安全回家的道路!!
robin0222 wrote:
國外的學者專家根據各種理論訂出來的
不服你可以去當學者專家推翻他們


所謂的專家學者就是任意亂定,真的要管理應該是交通部要修法,或提出執行細則,例如4線道就是給你60公里,8線道就是給你100公里,高架道路就是100,高速公路就是130,除非另有速限標示,否則這就是原則,但交通部沒幹...........
拜託你拔出來 wrote:
如果所有用路人都能珍惜生命財產安全
就會自主降速
在國道自主降速到40,省道自主降速到20
如果人人都能這樣,哪怕是真的萬一發生碰撞事故
也不會有人員受到生命威脅
正所謂十次車禍九點五次快
慢,就是唯一安全回家的道路!!


車速20都能撞死人,乾脆不要出門不是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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