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enfish wrote:我太太被白色車撞到 ...(恕刪) 我的認知是.....跟來處理的員警一樣....."左轉車要禮讓右轉車" !!!白色轉進到內側道,不對....so 對方6成你太太應注意未注意,路不很寬,若放慢車速,小禮讓就能避掉的小事故,你們4成
您輸入的使用者名稱已被使用請改用其他名稱 wrote:完全看不出樓主太太切...(恕刪) 哈!!!切西瓜左轉是違規的~~!!!違規左轉的車撞到別人~~~沒肇責嗎?你都說對向車明顯要右轉...就是右轉車先轉....左轉車晚轉 晚轉的不等先轉的轉好就直接去搶道~~~~~開車這麼霸氣幹什麼?肇責再+ 10% 80%肇責!!!
曉杯子 wrote:認真一下好了!!!!...(恕刪) 切西瓜??? 發生事故是在竹北文平路左轉縣政九路 有開過那條路的人應該都了解 我的行進方向很正常我的時速當時只有20左右 由於晚上加上轉彎 我已經減速了我被撞到真的有嚇到 因為右轉車照理會轉到外側車道 如果他要切到內側車道 應該會接著打左轉燈但是我左轉後已經沿著分隔車道的黃線行駛了 加上我們有點並行 所以我被他的切車道的車頭撞到是個年輕人 開著賓士車 當場說他沒有行車紀錄器??? 加上員警來處理時態度很兇 到警局後也說我沒讓他是我的錯感謝老爺幫忙請教各位網友 謝謝各位的指教
myfirstcar wrote:你們沒有買保險?...(恕刪) 有的 就是保險員根據員警提供的資料 說是要各負一半的責任我直覺認為不應該是這樣 想說來問問各位先進的意見這裡果然臥虎藏龍 讓我獲益不淺另外 今天縣警局的交通科員警打來 說對方申請初判對於員警沒把我報案時在警局提供的行車紀錄器附在筆錄中 也感到奇怪!!我也把相關的影像資料提供給我的保險負責人
hellenfish wrote:有的 就是保險員根據...(恕刪) 只要堅持這點就好!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2條另強調一點,他撞你右側,左側是雙黃線,你已無從迴避!再說肇事位置,對方車一定是跨在兩"車道線"上,事情非常明確沒有什麼先轉先贏的道理坦白說當下若 煞車含一下、"讓"一下 這個事情是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