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騎黃牌重機 收改管罰單她傻眼

蘇蘇1314 wrote:
原廠的排氣管還是要開(恕刪)


是原廠排氣管,但原廠是用這支排氣管驗車的嗎?
Daniel.C0555 wrote:
請原廠開張有照片證明(恕刪)


要監理單位才有證明力。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3501795.A.902.html
我覺得這篇論點很好

驗車單位能驗過應該是用車輛安全檢測基準7.8.2這一條
黃牌重機可以7.8.1跟7.8.2二選一,法規就在那哩,並沒有不合法的問題
所以驗車單位是沒問題的
yy chen wrote: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完整內容應該是這樣:
有關機車改裝排氣管之規定,行政院交通部已於99年3月1日明定相關規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第4點第2款機器腳踏車設備變更排氣管部分:「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逾一公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並已於99年3月1日起列入臨時檢驗的項目。

其實裡面有提到這是指"變更排氣管"的前提下,但我看內容是說警察也相信該名女騎士並無改管(但我覺得警察應該壓根不信只是隨口說的),應該就不會用這條開單了才對。

另外其實重機檢驗排氣管角度的項目還有另一個7.8.2的選項,在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附件2中提到
7.8.2 大型重型機車除依7.8.1規定外,亦得選擇於怠速狀態下,符合排氣風速不超過一.五公尺/秒之規定。其怠速狀態下之排氣風速量測,車輛應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且車輛縱向平面垂直於水平面時,於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延伸方向且距離排氣管尾管出口水平距離一公尺處進行量測;量測時之背景風速值須小於0.五公尺/秒。

我個人也是很討厭顏射管,但若人家車子都有符合法規,再去開人家單子實在有點說不過去。
這台也是原廠管 很翹喔
bio0955 wrote:
這台也是原廠管 很翹(恕刪)


法規就在那邊,一堆人只看一半的也跟人家扯翹管....

不用講這台,T媽都賣幾年了,哪台不翹管?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也許前端的法規是有點(恕刪)


完整法規先去弄清楚了,再來扯誰失職吧!

原廠翹管安審能過關,應該就是走7.8.2這條,不要以為只有排氣出口角度的規定而已...
侯~~~~~~~抓到了齁



警車可以用翹排氣管

人民的車不可以翹尾管

只准狗警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阿


ekgreat30 wrote:
侯~~~~~~~抓到(恕刪)


拿警用T媽來打臉那些一直扯翹管有問題的,真簡潔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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