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贊成立法有獎金的檢舉?

不贊成

因為台灣的亂象,絕對很多人變職業

也不能說這種事偷雞,但感覺對台灣是對台灣GDP沒效益的事情

勞力還是要放在生產上面


這種有獎金,我看就像一窩蜂開娃娃機店一樣,對台灣體來說不是好事
アルバ wrote:
台灣開車的人素質還是...(恕刪)

贊成,但是有金額上限,如每個月金額最多3000元之類。
其實上面大大說的證照制度
我覺得對也不對

理論上執法這件事情應該要有正確的人去做

疑,不就是警察了嗎?
身為一個老百姓,其實不是很清楚現在的警察機關權責是那些

個人覺得偵結點是在警察執法的"一致性"及"頻率"的問題
有時候罰,有時候不罰,有時交通違規抓得特別緊,過一陣子又沒什麼事了
民眾當然都皮皮,幾百年來個違停罰單,跟停車費比差遠了
還可以抱怨一下執法單位閒閒沒事罰我幹嘛

如果能保持一定的強度,該罰就罰,過一陣子建立威信後違規一定會少很多
還有時巡邏,違停也不一定會停下來開單

有民眾檢舉這個管道
這一定會造成社會對立的啊

從教育(考照制度)跟執法單位的態度兩方面改善
其實根本不需要檢舉人這件事的...
我可以幫大家回答
非常贊成! 但是不要檢舉我!
一旦檢舉,我一定上來01靠杯跟取暖
Dasala wrote:
內心一半贊成一半不贊(恕刪)


認同,但第二點其實也一半一半,有些路再左轉車道前其實已經有規劃分道
但很多外車道會直接截彎取直,導致內車道的線直接被佔走也轉不出去,所以有一半其實是用路人的習慣
這些人有部分會幹樵說現幹嘛畫歪的(有時路邊既成房子就蓋成這樣,路也只好畫歪的),
我最常跑的竹科周邊、竹北一堆這樣開車的
但也沒看很多人開山路直直開出去快速到山腳下就是了(這種時候就會跟著路彎了)
沒獎金 就一堆人被檢舉了
有獎金還得了 亂象更多
造成民眾困擾

台灣的正義達人很多
不需要再有檢舉獎金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現實的情況是...

目前政府不會同意道路檢舉獎金制度...

地方民代的反彈力量鐵定很強!

另一個更現實的問題...

更不可能取消民眾的檢舉制度~

依據民眾檢舉進行開單告發...

可是警政單位重要的財務來源...

可以合法收稅怎麼可能放棄?!!!

維持現狀才是政府最想要的局面~
アルバ wrote:
大家是否贊成立法有獎金的檢舉?


本來是熊貓滿街跑
變成獎金達人滿街遶
アルバ wrote:
台灣開車的人素質還是(恕刪)


如果有獎金,也必須要有罰則
哪有白吃的午餐?

另外,也必須於罰單上加註檢舉人姓名
開單警員都必須簽名蓋章了,當然民眾檢舉也是必須要附上佐證之。

如以上得以實現,我願意替台灣交通盡一份心力!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有獎金的話, 我好想在蘇花公路上開時速5~10公里, 到了不是雙黃線又加速, 這樣我靠獎金就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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