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anchao wrote:
1天送3條會被併案只(恕刪)
分案送件也會嗎?檢舉說明只有同一時間同一違規事項會併案
shdhdff.hjs wrote:
很棒 我看到你讓行人(恕刪)
我只是很謝謝禮讓我帶小孩過馬路的車子,所以自然也讓行人安心過馬路
kyemistry wrote:
kyemistry 2020-09-29 11:01 17樓
前方車輛違規事實顯然比較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這條要舉證可能難度滿高的,雖然前車在車道暫停,但依當下環境並不構成重大危險,就不增加條子小哥的麻煩了
STUT4055 wrote:
發現魔人都有一個特性,擋到自己路的不管如何一律檢舉
影片中前車每天違停紅線我也懶得檢舉,只要不影響其他用路人,大家都是給個方便的
但三寶媽旁邊有車格不停,後方與對向來車也不移車,還跟對向賓士哥回嗆,只好送份禮給她了
bradia wrote:
是嗆對向那台賓士嗎?(恕刪)
對向賓士哥搖窗講了一些話,三寶媽不太高興在碎嘴回嗆,我只是點了聲喇叭示意開走
開走後的路邊紅線停車就是三寶媽的日常,不過我也不是閒閒沒事幹,懶得天天剪影片檢舉
我個人對檢舉達人持中性態度,要檢舉就檢舉,不檢舉就讓他去
有些人一絲不苟,有些人有洞必鑽,大部份人守法但圖個方便
台灣是個自由的社會,好好珍惜這個環境,有正有反才能有多元的社會
台灣都已經是多元成家的國家了,思維也要多元包容,這邊感謝達人們的協助
另外我不是魔人,在高速公路看到最高速開在最內側,我也會碎念,但我會自己摸摸鼻子找適當的機會超過
因為對方並沒有違規,我也不該造成其他人困擾,自由的最大限度不就是不該造成他人困擾嗎
攝影、腳踏車、登山、攀岩、潛水、露營、溪釣~多彩多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