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檢舉達人協助(已檢舉成案)

這位或是這種駕駛,

收到罰單後大概就會處處留言說:

你都不會違規嗎?你都不會違停嗎?

絕口不提自己的自私違規行為。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有檢舉制度後,就很少跟人在路上吵了
都用罰單教他交通規則
讓他去跟舉發單位吵
跟監理所吵
跟行政法官吵...

何必自己下車....
chuanchao wrote:
1天送3條會被併案只(恕刪)

分案送件也會嗎?檢舉說明只有同一時間同一違規事項會併案

shdhdff.hjs wrote:
很棒 我看到你讓行人(恕刪)

我只是很謝謝禮讓我帶小孩過馬路的車子,所以自然也讓行人安心過馬路


kyemistry wrote:
kyemistry 2020-09-29 11:01 17樓
前方車輛違規事實顯然比較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這條要舉證可能難度滿高的,雖然前車在車道暫停,但依當下環境並不構成重大危險,就不增加條子小哥的麻煩了


STUT4055 wrote:
發現魔人都有一個特性,擋到自己路的不管如何一律檢舉

影片中前車每天違停紅線我也懶得檢舉,只要不影響其他用路人,大家都是給個方便的
但三寶媽旁邊有車格不停,後方與對向來車也不移車,還跟對向賓士哥回嗆,只好送份禮給她了

bradia wrote:
是嗆對向那台賓士嗎?(恕刪)

對向賓士哥搖窗講了一些話,三寶媽不太高興在碎嘴回嗆,我只是點了聲喇叭示意開走
開走後的路邊紅線停車就是三寶媽的日常,不過我也不是閒閒沒事幹,懶得天天剪影片檢舉



我個人對檢舉達人持中性態度,要檢舉就檢舉,不檢舉就讓他去
有些人一絲不苟,有些人有洞必鑽,大部份人守法但圖個方便
台灣是個自由的社會,好好珍惜這個環境,有正有反才能有多元的社會
台灣都已經是多元成家的國家了,思維也要多元包容,這邊感謝達人們的協助


另外我不是魔人,在高速公路看到最高速開在最內側,我也會碎念,但我會自己摸摸鼻子找適當的機會超過
因為對方並沒有違規,我也不該造成其他人困擾,自由的最大限度不就是不該造成他人困擾嗎
攝影、腳踏車、登山、攀岩、潛水、露營、溪釣~多彩多姿~
好好給這三寶上一課,明明路邊就有停車格為甚麼不停好車再讓人下車?這根本就是整個馬路都是他家的概念!
接送小孩的家長最偉大啊,全世界都要給他方便,只因為他們小孩都殘廢...
bradia wrote:
是嗆對向那台賓士嗎?(恕刪)

這個違規是真的太扯...路中間上下車?馬路他家的?而且根本讓小孩處在危險的環境中...旁邊有車格不停?
bluetulippon wrote:
分案送件也會嗎?檢舉說明只有同一時間同一違規事項會併案


這要看承辦員警,
所以不太一定。

遇到這種附近有空的格子不停,
非要併排停來擋路的,
根本白X行為,
本魯絕對會給他檢舉下去。
開進停車格要繳30元哩,

天天違規停車都不用錢,

這道理已經存在20多年,

那些停在車格繳錢的駕駛已經被笑20年是傻蛋。

傻蛋如今不傻了,檢舉違停(臨時)已經是顯學,

只想違停不想繳30元的違規駕駛開始到處留言說,
要修法不准民眾檢舉違規臨停,讓自己繼續不用繳停車費。


到時大家開車都停在路中央,我也一定這樣做的。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停在車道上下車,真的太超過,應該用此影片新聞報導一下~~
個資法容許這樣公布別人的車拍和影像嗎?

不要到時候檢舉不成最後還被告?

違規不管你是不是有心無心,就是違規沒啥好姑息,

要檢舉請直接寄去檢舉的公家平台,這要PO真的不好

畢竟他只示違規,不是違法(有人受傷情況下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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