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不同了
以前十次車禍九次快
現在十次車禍十次未注意
指的是雙方駕駛都有責任
真的這樣開車,可能不會出車禍,但是會在路上被眼神殺死
oxxx wrote:
10次車禍9次快..(恕刪)


但現在速限越修越低
已經是龜速的慢了
相關單位的無能,出事情只會降速限
一點實際的作為也沒有
QQ2923 wrote:
這個就跟操場一樣,走慢的人很喜歡龜在最內跑道 ,跑步者就都要閃他她
這是什麼狗屁邏輯?
這是週經文嗎? 記得上週還是上上週也有看到類似的...

這種文章很容易引戰吧 不論是不是用灰諧的用詞來描述
達嫣然 wrote:
路上車禍多,上班常碰(恕刪)

我撻伐龜速車
達嫣然 wrote:
路上車禍多,上班常碰到車禍,常常造成用路人遲到塞車。所以十次車禍九次快,大家開車龜起來比較安全。反正路上只有最高限速,無最低限速。所以限速50時,開20最安全。我在竹科,所以開車時速20的就是我。希望大家也開20時。免得機車鑽車陣時,發生車禍,造成本來30分鐘會到公速,變成2小時才到公司。
為了你我安全,大家龜起來。


當有人超你的車時 超車者和被超車者的風險就會增加
每個人都想超你的車時 有幾台車你就有幾次風險
哪來比較安全??
與其當烏龜 不然乾脆在人行道慢跑去上班
認同
我也放棄了,以後出門就跟著交通部的期望慢慢龜吧
路上車速慢,紅綠燈不連續,直行與轉彎車道也不能共用
真的好棒棒
早上看到北宜區間測速又延長了
每天忙著裝相機,搞限速

有大大提到
五年前沒有檢舉,路上的順暢度比現在好
大家應該都很有感吧,現在到哪都慢
真的以為檢舉萬能?
但如果大家都開很快,開慢車反而容易出車禍造成堵塞。好好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周遭,養好精神,才是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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