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f3164 wrote:原本養的起小孩的夫妻因為換車道沒打方向燈被檢舉罰了1200元就因此少買一罐奶粉了因為紅燈右轉被罰了1800元又少買一箱尿布了因此 在此建議全面取消檢舉制度讓大家養得起小孩 不僅如此,還要有配套措施。要練少林功夫,強身健體。金鋼腿還是鐵頭功,至少選一樣。
asdf3164 wrote:原本養的起小孩的夫妻 原本? 意思就是勉強嘍? 那為什麼要買車? 那些錢夠你買奶粉尿布大人也可以用好吧! 真的就是要用車, 那為什麼不遵守交通規則? 這種身教要養出甚麼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