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舉檢舉案件不予舉發」的保護傘可以維持多久?

jason 567 wrote:
上網檢舉多麻煩呀 一(恕刪)


以下針對違規停車,而且是停很久的那種。
警察來不一定會開單!
有些警察知道有人在看,拍照行為一定要展現,認真一點的再開勸導單。
真的盡責的警察,會依車號查車主,並致電給車主要求到現場移車,
如果找不到車主才會依據違規嚴重性叫拖吊車。

所以各位鄉親啊!一位警察要浪費這種鳥事嗎?
我們所做的就是把錄影畫面給警察而已。
以前叫做警民合作,現在叫做檢舉魔人,台灣...可憐啊。
KL CHENG wrote:
我實在受不了附近店家(恕刪)


不同日期就可以了,一天一張

這種垃圾回信,直接送督察組調查員警失職.
不想溝通就打110

覺得可以溝通就去試試囉
110直接撥下去,車都沒開走,就隔幾小時的照三餐打,打到警察派拖吊車來拖走,

不想打電話也沒關係,可以簡訊報案
簡訊報案教學

110聽語障人士報案專線

地點跟違規事項key清楚,同樣,警察不處理,就隔幾小時同樣文字複製貼上再傳一次
鬼島檢舉達人又來了~
有時警察不再舉發就是因為法院判例就是只罰一次,再多開就會被法院打臉,要怪就怪判例
警方不舉發那就是110打好打滿

原本是警方的工作變成別人檢舉警方舉發

警方確認違規事實後開單舉發這麼簡單的工作都不處理

那就110打好打滿請警方到現場處理

躲在遠方錄影採證警方處理方式

警力充足不用擔心

既然喜歡到現場處理就幫忙打110
KL CHENG wrote:
我實在受不了附近店家(恕刪)

感覺有問題可以打110等警察來雙方面溝通一下~
打110 打好打滿 !!!!
整個過層不清不楚 肯定內情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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