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namon coffee wrote:
法律上,機車就是汽車(恕刪)
如果以公平性法規全依照汽車沒有特例
這樣機車停車會變成汽車停車價位呦(當然車格也要一樣大)..(等同重機)
人行道目前可以停車的車格都會被塗銷(法規上讓機車停人行道停車格算特別允許)
沒有機車優先道(可變回人行道)
機車鑽右側車縫等同同車道右側超車(違規)
罰金等同汽車(機車違停好像600..汽車900)
當然優勢就是沒有禁行機車..沒有待轉區(當然也同汽車不準待轉)..可以上國道
利弊要自己看一下
這時大概又會有人說,機車鑽可以減緩車流怎樣怎樣
但法規是一板一眼的,沒理由比照汽車..又開了特例..
如果開了特例那就代表不是比照汽車
其實很多人都喜歡保留自己有優勢的地方.....只要多掏錢或多不便利大多會排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