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違法的情況下撞到有人養的狗

沒有繫繩還有甚麼理?如果對方真的太白目,我個人是不和解
直接提告
對方是要先給你下馬威,
反正受傷的是你,沒繫狗繩的是他,
你今天不只有財損,還有受傷,
就直接把你的訴求提出來,不要獅子大開口,
但是該有的不要少。

對方可以還價,看你要不要接受,
絕對不是照著他的方式去處理,
今天你不要害怕出庭,我跟你說,對方更怕!
現在就是比賽看誰比較會裝模作樣,比賽誰比較先投降!
沒有繫繩就不是狗的錯,是飼主的錯,這是養狗人士要注意的問題,流浪犬沒有飼主,直接告地方政府,不是爭利愛財,是要大家重視這個問題。
Sam_s wrote:
有報警,但警察說附近(恕刪)

保障自己的前提下還是去買個行車紀錄器比較好喔!
沒錯 就是未善盡看管義務 => 過失傷害
都有幾例先例了
你的責任
100%就是你的責任。

未保持距離與未減速慢行
以至於無法煞停!
違規成癮不要放棄治療 wrote:
有的人腦袋裡完全沒有(恕刪)


發言這種話的人,既偏激且邏輯可議

我真的很想知道,你長大到現在,從來沒有搭乘、自駕任何一台有輪子的交通工具嗎

如果有過,那你為什麼要上版說自己?
撞到狗還摔傷,
若不是你撞到了100公斤藏獒,
就是你技術太差。
狗才小擦傷,你卻摔車,
顯然是閃狗不慎,自摔。
要我是狗主,才不會賠你。
就跟你上法院,搞不好上法院你舉不出有力證據,
法官只判賠一半。
全賠?難啊!!

我若遇見不預期的畜牲竄出,
基本上能煞住就煞,煞不住就沒辦法了。
閃?
通常閃貓閃狗,結果撞死人的就是這種。
JIN DER LAND OFFICE
你告對方過失傷害一定成立
對方告你毀損(狗只能告毀損,但毀損只處罰故意犯,不罰過失)一定不會成立
Sam_s wrote:
事情由來是這樣子這個(恕刪)


之前我輾過野狗

如果是有人養的

那我賠他1000元

他得賠我8000~16000的車損

這樣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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