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erek wrote:你把"快"這個字解釋成【絕對速度過快】
10次車禍9次【不是】因為速度快……
但"快"這個字的解釋沒這麼狹隘
相對快、搶快.....也都是快!
aderek wrote:...到處用不合理的速限撈錢...
統計數字不是最客觀存在的事實嗎!?事故原因這麼多,反正政府就隨便唬爛一句"十次車禍九次快"就混過去了,然後其他該去發掘真正原因檢討改進的完全都不做,凡事就只會搞龜限速,什麼都推給極少數飆車的刁民(統計數字自己會說話,就2.13%,好吧,把未依規定減速也加進來,共4.26%),反正這些人目標大誰都喊打,這樣似乎就"有所作為"有交待了,但這數字4.26%乘十倍都還不到一半呢,哪來的90%???
BlueSky5230 wrote:
垃圾言論......(恕刪)
看海成花 wrote:
日本高速公路限速80、90,
他們大多都超速110、120。
都不會失控欸?
德國山區限速80、100,
怎麼都沒有失控?
好像車禍都比台灣低餒...
合理的規劃速限及完善交通法規及設置規劃,
才是交通安全唯一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