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很多人會違停所以會想減輕違停的責任?

開車門是主因,但如果他不是違停,那自行車就不一定會被擊落到快車道而被後車輾過。

違停造成別人要突然變換車道而出事的例子一大堆,真的很可惡
台灣比東南亞還落後,今日是這位,明日就是你與家人,台灣日常
*心灰意冷* wrote:
怎麼都沒人質疑政府,(恕刪)

白線黃線可以路邊臨停啊!
而且政府路邊能停的停車格都畫滿滿了,能蓋的停車場也都盡量蓋了,公車、捷運、鐵路也都通車了,為什麼不是檢討路上的私家汽車太多?

過度高舉私家車車主的權力,只會讓交通更混亂而已!

我認為進入市區,私家汽車一律高乘載管制,進市區有本事就搭公共運輸工具或騎電動機車,並且縮減汽車道,增加機車道,這樣就不會塞車了!
主因是開車門不看吧?

為何有人會因為個人主觀喜好做扭曲解釋還自以為義正嚴詞?
客觀事實不會因為個人主觀就改變的
可以騙自己跟他人一萬遍說是馬
但鹿就是鹿不會跟著你說變成馬
只要台灣道路設計旁邊可以停車
開車門會佔用到車道就會有機率發生
不會因為你偏激發洩就消失不見
這就是必然存在必定發生客觀的事實
嘉蘭 wrote:
再來就是警察大人,請認真開罰單好嗎?(恕刪)


想太多!

如果警察夠認真,還需要民眾檢舉嗎?
miamivice wrote:
主因是開車門不看吧?(恕刪)


2線道外側車道雖然畫有停車格,但剩餘空間仍足夠汽車通行,如果不是整路併排違停幾乎佔掉了外線車道行駛空間,單車需要騎到內外車道中間嗎?

你嘛幫幫忙!
你以為兇手只有一個嗎?
那些看到違規不檢舉的
也是兇手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電光老騎士 wrote:
想太多!如果警察夠認...(恕刪)

主因是警察人力不足,才會來不及取締。

某黨早年被抓怕了,以為警察多就叫警察國家,所以一直限制警察人數。
其實該限制的是東廠類似機構人員的數量。
不違停 有需要變換車道?
不違停 也不用冒險變化車道
不違停 更不需要冒險變換車道還要賭對方會不會開門
沒有因哪來的果阿
a0980000056 wrote:
駕駛人不小心撞到你違停的車輛


為什麼會不小心撞到?

要怎樣才會不小心撞到?
一定就是沒注意前方路況,
請問開車騎車不用看路?

還是違停車其實是黑洞?
會強迫吸人去撞他?

會撞上違停車9成以上那人自己就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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