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狀:警察不能取締。能取締的監理人員,只待在辦公室,等車主來驗車。等車主收到送驗通知,改回來就沒事。監理單位也就沒事。你好我也好,大家都沒事!所以,要怎麼改大燈都沒問題,政府繼續裝聾作啞,安啦!這就是臺灣價值!長久以來的老問題,政府不想辦法解決,只會擺爛當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