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對貪得無厭的人來說是沒用的
就我經驗來說:
前幾年騎車前方車陣急煞
我不甚撞到一個女性
我自知肇責在我所以陪著去醫院
筆錄做完要離開時我去跟她道歉
表示自己有保險會全全負責
她老公在旁邊聽到大發雷霆
當著我的面吼:有保險了不起阿!你撞傷我老婆,要是怎樣了,有你好看!
我當時被他的小宇宙震懾到了
但也不跟他爭吵馬上離開
畢竟我可以理解自己愛的人受傷的心情
後面就交給保險公司跟他談
殊不知我的保險公司也真是豬隊友
跟對方談了一兩次賠償金喬不攏
不打給我跟我說明情況竟然擺爛拖到對方不爽
導致對方認為我沒誠意要告我
乾...一個小小的車禍拖四五個月還沒解決
真是%@##$%#$^%&%$&&
之後約出來兩次喬賠償金額也不是很愉快
他老公說他老婆懷孕被我這樣一撞
孩子有沒有問題都不確定
故對此理賠金額感到相當不滿意
真是標準的挾天子以令諸侯阿(後來才發現是被我撞到的後兩個月才懷孕)
可是保險公司認為沒有擦傷沒有骨折沒有插管也沒有命危
理賠近八萬的金額已經是極限了
沒想到對方認為我不用出半毛錢很不爽
堅持要十萬的賠償金額....少的我要多貼錢去補那個差價
我心理OS:乾...什麼鬼阿,有保險不是,沒保險也不是,怎麼遇到這種人啊
最後我還是支出快兩萬多
因為那時候剛換工作不想要跑法院
這件事結束後我就覺得
道歉真的不是很必要
除非是斷手斷腳命危插管
而錢的多寡才是王道
但遇到貪得無厭的人
就看自己要不要花時間陪對方玩了
個人積分:7673分
文章編號:82827065
兩難 wrote:
----------(恕刪)
其實道歉~只是一種道德問題~
道不道歉~跟需不需要負責無關~
只是有些人很習慣~會把道歉跟事實綑綁~互為關連~
也許是基於民情or個人感受or有所陰謀...
民情~有受到尊重~類似洗門風...之類的~
個人感受~態度好不好...之類的~
有所陰謀~有道歉表示你承認錯誤...之類的~
...
我並沒有受到尊重~沒有受到尊重就是我不爽啦~
我覺得你態度不好~態度不好就是你沒有誠意啦~
我希望你承認錯誤~承認錯誤就是你也有責任啦~
所以我要你道歉~
法律上~事實是什麼~就是什麼~
沒有肇責~或是肇責比例低~完全是不需要道歉的~
可見台灣很多人~還是離法治有很長的距離~
到底是法理情?還是情理法?
不過個人身處台灣~習慣就好了~
就算是你的錯~就算是我的錯比你低很多~
跟你道歉也無所謂~反正道歉也只是動動嘴而已~不痛不癢~你要道歉就給你道歉~
道歉之後~管你X的~證據在哪~事實是什麼~該怎麼樣就怎麼樣~
關閉廣告
顯示廣告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