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看到01車禍事件中充斥的一種觀念

前陣子我去台大,停坡道上排隊, 結果前方的阿伯手殺車沒拉,倒車滑下來撞到我
保桿掉漆

大熱天的,遇到這種天兵 我怒到下車就是狠罵兩句,
再跟他說我有保險,到時出險修車你再賠給保險就好

但阿北在警察處理的過程中,非常配合,也道歉表達担誤了我的時間之類的。

我不出險也不修了

若我出險,原廠一定要嘛烤整隻,要嘛說鎖點有裂換整隻,金額不會太低。
遇到對的人,道歉真的會讓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兩難 wrote:
----------(恕刪)


個人修養問題~~~~
你撞到人浪費別人時間,
不用道歉嗎?
台灣就是超多沒水準的~
道歉是人情世故。
有人吃這套,有人公事公辦。
至於賠償,實際上都是用【談】的,保險公司出面當然錢的方面有人擋,但是好好談跟請代理人隨便談,結果還是有差。道歉是基本的禮貌,不要因為有保險,連禮貌都丟了。
我們自己的疏忽;
造成對方受傷, 車損不便!

先道歉不會掉塊肉!
但對方感受會截然不一樣.

不道歉當然可以; 反正保險會賠!

這跟佔著高速公路內線;
內線併中線慢慢龜一樣,

我有違法嗎? 沒有你是在靠北....

法律只是60分的最低限度;
有些人一輩子只求60分,
但有些人會想做得更好,
看你想成為甚麼人而已.....
kurokawa079
笑死,有錢賠最重要,道歉有啥小屁用?保險保一保不用跟別人囉嗦就是爽[沒有不敬的意思]
強森老爹
請笑大聲一點....我說了; 你爽就好!


車子月初停在路邊被擦撞,對方離開現場數分鐘後回頭留下連絡電話,透過監視器回放事發經過以及查明對方車號後立即聯絡,電話中肇事方表明只有強制險,於是告知我方有保險,屆時保險公司會連絡維修事宜。

隔日至派出所報案及筆錄製作,並且將車號及電話提供給警察,但是警察在聯單上面填寫對方車號、車主、連絡電話不明,以至於無法辦理出險,後來聯絡承辦員警,得到的回應是對方不來製作筆錄,於是跟警察說保險公司只要聯單上面有車號即可處理,於是才更改內容加上對方車號。

反正我有保車體險和第三人責任險,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即可,至於對方有沒有道歉不是重點,保險公司會代位求償,民事案件就照程序進行,對方想賴也沒有用。
jrc1234567
太成實一樣賠維修費............................所以別太成實
wugubike
有被監視器錄到事發過程,跑也沒用
我同意錢的多寡 決定有沒有誠意
但這對貪得無厭的人來說是沒用的
就我經驗來說:
前幾年騎車前方車陣急煞
我不甚撞到一個女性
我自知肇責在我所以陪著去醫院
筆錄做完要離開時我去跟她道歉
表示自己有保險會全全負責
她老公在旁邊聽到大發雷霆
當著我的面吼:有保險了不起阿!你撞傷我老婆,要是怎樣了,有你好看!
我當時被他的小宇宙震懾到了
但也不跟他爭吵馬上離開
畢竟我可以理解自己愛的人受傷的心情
後面就交給保險公司跟他談
殊不知我的保險公司也真是豬隊友
跟對方談了一兩次賠償金喬不攏
不打給我跟我說明情況竟然擺爛拖到對方不爽
導致對方認為我沒誠意要告我
乾...一個小小的車禍拖四五個月還沒解決
真是%@##$%#$^%&%$&&
之後約出來兩次喬賠償金額也不是很愉快
他老公說他老婆懷孕被我這樣一撞
孩子有沒有問題都不確定
故對此理賠金額感到相當不滿意
真是標準的挾天子以令諸侯阿(後來才發現是被我撞到的後兩個月才懷孕)
可是保險公司認為沒有擦傷沒有骨折沒有插管也沒有命危
理賠近八萬的金額已經是極限了
沒想到對方認為我不用出半毛錢很不爽
堅持要十萬的賠償金額....少的我要多貼錢去補那個差價
我心理OS:乾...什麼鬼阿,有保險不是,沒保險也不是,怎麼遇到這種人啊
最後我還是支出快兩萬多
因為那時候剛換工作不想要跑法院
這件事結束後我就覺得
道歉真的不是很必要
除非是斷手斷腳命危插管
而錢的多寡才是王道
但遇到貪得無厭的人
就看自己要不要花時間陪對方玩了
兩難 wrote:
----------...(恕刪)


現實世界就是這麼殘酷。
之前一件車損小事故的經驗,應該可以解釋你的疑問。

小事故,肇事責任在於我方。
在警局做筆錄,我方保險公司的人員也在場。
做完筆錄,車損後續費用保險公司會負擔。
做完筆錄,離去前,我隨口向對方說,不好意思,造成麻煩了。我方保險公司立即阻止我再多說。
我能想像為什麼保險公司這麼謹慎,因為後續費用都是他們要處理。
也不難想像,他們平常處理的案子,光怪離奇的狀況太多的。

所以,任何事故,少說話為妙。
該譴責的是沒有保第三責任險,又推託處理的人。保險保好保滿,才是對自己對別人最好的作法。
其他真的不需要了,道歉能折現修車嗎?
強森老爹
隔壁派出所小員警跟我們很熟; 他也是說事故發生啥都不要說...應該是看多了! 但如果錯在自己, 口頭道歉一下, 真的不會掉肉.....
強森老爹 wrote:
我們自己的疏忽; 造(恕刪)


了解你的意思了,換句話說,禮貌是源自於同理心

只顧自己不須考慮對方感受的人是不會有同理心的

沒有同理心的人也不犯法,社會也不乏這樣的人就是了
kurokawa079
就是有同理心才不道歉,懂?天知道對方是什麼垃圾啊[沒有不敬的意思]
強森老爹
法律是 [無罪推論] ; 如果要先把每個人都先當成賊.....我也只能說尊重你的看法!
兩難 wrote:
了解你的意思了,換句話說,禮貌是源自於同理心

只顧自己不須考慮對方感受的人是不會有同理心的

沒有同理心的人也不犯法,社會也不乏這樣的人就是了


我個人是這麼想啦....

世界永遠有光明與黑暗;
但如果今天光明的力量勝過黑闇,
這世界就還會是亮的,
未來的台灣子孫才不會生活在黑暗裡.....
兩難 wrote:
----------(恕刪)


其實道歉~只是一種道德問題~
道不道歉~跟需不需要負責無關~
只是有些人很習慣~會把道歉跟事實綑綁~互為關連~
也許是基於民情or個人感受or有所陰謀...
民情~有受到尊重~類似洗門風...之類的~
個人感受~態度好不好...之類的~
有所陰謀~有道歉表示你承認錯誤...之類的~
...
我並沒有受到尊重~沒有受到尊重就是我不爽啦~
我覺得你態度不好~態度不好就是你沒有誠意啦~
我希望你承認錯誤~承認錯誤就是你也有責任啦~
所以我要你道歉~
法律上~事實是什麼~就是什麼~
沒有肇責~或是肇責比例低~完全是不需要道歉的~
可見台灣很多人~還是離法治有很長的距離~
到底是法理情?還是情理法?

不過個人身處台灣~習慣就好了~
就算是你的錯~就算是我的錯比你低很多~
跟你道歉也無所謂~反正道歉也只是動動嘴而已~不痛不癢~你要道歉就給你道歉~
道歉之後~管你X的~證據在哪~事實是什麼~該怎麼樣就怎麼樣~
kurokawa079
有錢賠最重要,道歉有啥小錄用[沒有不敬的意思]
fsvbzq
是啊~所以只要聽到有人執著於非要別人道歉不可~我都覺得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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