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圖可以交代當時的情況。和170+重機同向有兩部車,算開70公里好了。C300開出來不管有沒有閃燈啥的,車主只會注意有兩部車過來,且認為這個距離可以切過去。重機騎士因為高速而視線狹窄,另一方面其他車輛也擋到C300,當他正以100+的相對速度爽刷其他車輛,根本無法反應就插上去了。聽說出事後該路段的速限將被降低。大型重機在台灣就是超速玩具,就算限速50公里,大爺一樣騎破180。
cinnamon coffee wrote:這次c300事件,白(恕刪) 因為沒想到在限速70公里的路上,會有人自殺騎到近200公里的時速!還是重機騎士都認為應所有人都該預見在台灣騎重機的人都是不管道路速限騎到時速近200公里到處找人自殺?
深白色的夜 wrote:1. 汽車看到直行車超過 30 公尺就覺得可以切了(在美國,直行車就算遠在100公尺外也要注意到並讓他先過)。 事實上美國這種路口大多會標上「STOP」,重機沒剎停就已經違法了。